民法典草案不保留計劃生育有關內容

民法典草案不保留計劃生育有關內容

今天下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民法典草案不保留计划生育有关内容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中有關婚姻家庭編部分,與現行婚姻法、收養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結婚的相關內容,草案規定,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對方可以請求撤銷該婚姻;增加一項婚姻無效的情形,規定以偽造、編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草案新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草案增加了離婚損害賠償的兜底條款;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

---- EN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