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在这!厚街22位驾驶人满分未学习,请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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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目前,东莞市内各交警大队仅可办理A、B牌照驾驶人审验业务!对于驾驶证累积记满12分以上的,则需要办理“满分教育学习”,2017年9月起可前往“东莞市驾驶人考试中心”进行办理!学习+考试,“一条龙”走完所有程序,完成清分。

东莞市驾驶人考试中心

地址:东城街道莞龙路上桥路段

咨询电话:12345

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08:30 - 12:30

下午 13:30 - 17:30

注:到东莞市驾驶人考试中心学习室参加满分教育需要先进行网上预约:

方法一:通过微信关注“东莞交警”公众号→“业务办理”→“机动车业务”→“满分学习预约”

方法二:登录“东莞交警网”,选择办理“满分学习预约”

满分教育学习业务流程

  1. 网上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身份证(上午场08:30前,下午场13:30前)、交警部门出具的“满分学习通知书”到“业务受理区报名登记岗”办理资料录取和首次学习进场手续。

  2. 到“教育区”参加为期7日、每日4小时的学习。(有效期为3个月,无须7日连续

  3. 到“业务区考试预约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时间,并在自助缴费机(

    仅适用银行卡)缴纳考试费用。

    预约考试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②指定照相点的驾驶证专用相片回执;③小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一张;④完成7日学习所核发的《满分教育记录单》

  4. 按预约时间到“科目一考场”参加考试。

  5. 到“业务区查核清分岗”清除记分。

  6. 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交警部门领回驾驶证。

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证号:粤行费东字020900号)规定:科目一考试费56元,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费用为280元

办理时限

通过考试后,及时办结,并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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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我国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境外人员提供(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居民):

①、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供我市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东莞市翻译中心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其他翻译公司的中文翻译文本及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台湾籍驾驶员提供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最后一次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除外;

③、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各镇区公安分局办理);

④、护照居留签注(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除外;

2、《满分学习通知书》(由记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

3、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相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一张驾驶证近期专用相片(小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与回执相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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