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監管升級 環迅支付收央行170萬元罰單

又一家機構因為未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被罰。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環迅支付”)被罰款170萬元,作出處罰的日期為2018年7月20日。

根據公示表顯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24日期間,環迅支付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以及《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銀髮〔2012〕54號)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所以被罰。

具體來說,環迅支付違法行為類型如下:一是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二是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三是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四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資料顯示,環迅支付在2011年獲頒中國人民銀行首批《支付業務許可證》,當時業務類型為全國範圍的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業務;且在2016年續展成功,續展至2021年5月,只是業務類型更改為全國範圍內的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業務,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範圍內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實際上,近年來,監管部門不斷升級反洗錢的監管。

數據顯示,2017年,人民銀行全系統共開展了1708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和61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按規定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約1.34億元,“雙罰”比例進一步提高。

今年來,多家券商和保險公司也因反洗錢執行不到位被央行及其分支機構處罰。

比如銀河證券日前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處50萬元罰款,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行為處50萬元罰款,合計被處100萬元罰款。中國人壽因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及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被罰70萬元等等。

而不久前的7月26日,央行更是同時發佈包括《關於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8】130號)等4份關於強化各類金融機構反洗錢管理的文件,要求各類金融機構強化客戶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識別管理等全流程反洗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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