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區檢察院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成功辦結一起訴訟違法控告案件「542期」

洞头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功办结一起诉讼违法控告案件「542期」

洞头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功办结一起诉讼违法控告案件「542期」

律師向洞頭區檢察院贈送錦旗

自今年6月份全省三級檢察機關成立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以來,洞頭區檢察院積極推動檢察工作轉型發展,強化法律監督,深化舉報中心職能,加快推進工作銜接機制。近日,洞頭區檢察院成功辦結一起訴訟違法控告案件,切實保障辯護人合法權益。

7月17日,浙江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向洞頭區檢察院舉報中心反映,偵查機關阻礙其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要求檢察機關依法監督偵査機關的訴訟違法行為。洞頭區檢察院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組織精幹力量審查材料。

洞头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功办结一起诉讼违法控告案件「542期」

經審查:2018年7月10日,浙江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前往溫州市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陳某甲時,被告知偵查機關已將該案與其代理的犯罪嫌疑人陳某乙設置成關聯案件。市看守所以一名律師不能同時代理兩個關聯案件為由,拒絕讓其會見犯罪嫌疑人陳某甲。律師認為兩個案件不存在共同犯罪關係,也不存在犯罪事實關聯,不應認定為關聯案件,遂以此向洞頭區檢察院提出控告。

洞头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功办结一起诉讼违法控告案件「542期」

洞頭區檢察院舉報中心負責人率領辦案組第一時間向偵查機關核實。但偵查機關以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反映陳某甲與陳某乙有直接關聯嫌疑,需要進一步偵查為由,繼續將其二人設為同案犯處理。

辦案組審查認為:偵查機關將陳某甲與陳某乙設為同案的證據不足,已阻礙辯護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應當予以糾正。7月25日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7月27日,偵查機關向洞頭區檢察院回覆,解除該兩起案件的關聯性,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至此,在檢察機關有力監督下,這起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案件得以成功辦結。

洞头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成功办结一起诉讼违法控告案件「542期」

來源丨洞頭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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