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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迅速貫徹落實市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暑期汛期民爆物品安全防範和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7月20日下午,平川分局組織召開全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分局副局長李昭軍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由治安大隊隊長劉劍橋主持,全區各涉爆單位負責人和派出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劉劍橋隊長現場傳達了市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暑期汛期民爆物品安全防範和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並對今年以來發生的陝西鎮安4.10爆炸事故和遼寧本溪6.5爆炸事故進行了通報。並對我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從安全隱患排查、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庫房安全防範、民爆物品運輸、涉爆人員教育培訓到爆破作業規範操等各環節作提出了要求。
李昭軍同志對當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三點具體要求:一是治安管理大隊及派出所民爆物品專管民警要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高管理能力,要加要相互配合,加大對涉爆單位的檢查力度,對涉爆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的態勢,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二是各涉爆單位要規範操作,依法依規操作,積極轉變“重效益,輕安全”的觀念,不能因小失大,存在僥倖心理;三是各管理部門及涉爆單位要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將會議精神迅速完整的傳達給每個管理人員及涉爆人員,切實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實效。
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落實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各涉爆單位負責人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確保我區民爆物品“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盜、不炸響”的安全管理總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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