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2018年度普陀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培训

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为指导企业更好的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上报工作,普陀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开展本次培训。本次培训采取以在线培训考试为主、线下培训考试为辅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考试时间

2018年8月23日至9月14日

二、参加培训考试的企业范围

1、普陀区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连锁企业门店(连锁药房、连锁超市、连锁眼镜店等)可由总部安排人员统一代表参加培训考试。

三、培训考试形式

方式一

在线培训考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直接参加培训考试。或者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普陀区市场监管”,回复“不良事件”即可参加培训考试。

方式二

线下培训考试。企业也可以向区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领取培训资料和试卷,自行组织线下学习,并将试卷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不良事件”字样,寄至铜川路1321号3号楼816室普陀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电话52564588转4804、4806。

鼓励企业采用方式一参加培训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在线培训考试的,在填写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时请准确输入营业执照名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手机号等信息,连锁企业总部安排人员代表各门店参加的,请填写总部相关信息。如未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http://www.adrs.org.cn)注册账户的,请选择否,不影响培训考试,但应及时完成账户注册。如提示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请注意名称中括号的中英文格式切换,或联系52564588转4804、4806。

2、以下人员可代表企业参加在线培训考试: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或企业内从事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人员。

3、在线培训考试的,请先学习培训材料后考试。提交答案后显示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即完成本年度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或因断线未成功提交的,应重新考试。

4、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并完成考试,并在日常经营中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内部培训,认真做好不良事件的监测和上报工作。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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