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孫楊沒有和游泳隊一同回國,而是獨自回國?這一行爲和「領獎服」風波有關嗎?

LZ體育


還是分配問題。

安踏全面贊助國家隊,從合約的角度而言,國家隊有必要保障運動員在各類場合穿著贊助商的服飾。那麼,各個隊伍及隊內運動員和國家隊的關係又如何?職工關係?合作伙伴關係?是否有必要為運動員發展所需的訓練、保養、傷病甚至退役後的待遇負責?

這裡面又牽扯到複雜的標準問題,奪冠是一個結果,也是大家的期待。那麼為了達成奪冠,單個運動員所需的相關經費是否高於成績平平的運動員呢?那麼經費是按照潛力劃撥?按照績效劃撥?還是一視同仁,按照一樣的標準劃撥?

機構本身的運轉也是需要經費的,我們先不說錢都去哪裡了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單說舉國體制的運動員管理模式本身,其實就容易產生這個問題。一邊是家長式管理,費用上一碗水端平,一邊是運動員個人要出成績,需要額外的經費。即使對容易出成績的運動項目進行一定的傾斜,也很難滿足每一個運動員追求理想的全部條件,尤其是像本次事件中的優秀運動員。

那麼問題來了,就像很多人說,如果我像王某某一樣,有二十億原始投資經費,我也可以翻幾倍一樣,如果集中費用投資某個或者某幾個潛力出眾的運動員,是否客觀上會造成一種不公平?判別標準誰來定?對於大多數需要體能的運動項目而言,運動員的成長週期短,生涯黃金時期短,能不能出成績就看幾年,所以如果亂下賭注,從機構體制的角度上說,是否滿足政治正確的條件呢?

種種原因彙集在一起,現在從運動員的角度出發,看到了這樣的結論:

1.合同是你們籤的,錢又沒有給我;

2.我能取得今天的成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人在背後支持我的訓練、理療,而這個支持不完全來源於或者說大部分都不來源於國家隊;

3.運動生涯很短暫,能出成績的黃金時期就幾年,退役以後你國家隊又不會管我,我要為以後做打算;

4.體制內,讓你上不讓你上、看好你不看好你,有時也是一句話的事情,不可控因素很多,所以抓住現在手裡有的,才是比較現實的;

5.歸根結底,對於運動員而言,出成績就是有道理,不出成績就沒人記得你。

我個人認為,運動員本身也是一種職業,只是對於他們這個群體而言,尤其是優秀的運動員群體而言,其職業場景讓他們收到了更多關注。從理性經濟人假設上說,如此選擇也無可厚非,如果確實有違反規則和契約的地方,那麼按照規則或者合約條款處理便是,沒必要把問題研究到超越本質的程度。

順帶一提,我認為任何一個組織的理想運行方式,並不是犧牲一部分人來滿足大部分或者一部分人,而是通過規則設定,讓每一個參與者對個人利益的追求都能夠轉化為組織生長的養分。

一家之言姑妄說之,願中國運動事業越來越好,再創佳績,五星紅旗在更多地方升起。五星紅旗下是更多歡快的笑容,淚水也是喜悅的淚水。





夏蟲語冰2333


看到孫楊獨自一人前往機場,身邊一個國家隊人員都沒有,不禁為孫楊感到悲涼。好在父親陪在身邊,家人永遠是他的依靠!

雅加達亞運會孫楊參加了200米、400米、800米和1500米自由泳比賽,四個項目,他全部獲得了冠軍。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在同一次大賽中(國際),200米到1500米全部自由泳都奪冠的運動員。孫楊是名副其實的泳壇一哥,但是其背後確實孫楊無盡的辛酸!

在最後一項1500米自由泳比賽結束後,孫楊喜極而泣:

今天真的是靠意志在頂,我真的是咬著牙在堅持!”孫楊抱著記者淚流滿面的說道。

是的,比賽中,旁邊的對手追得很緊,孫楊6天8戰,拖著疲憊的身軀完全依靠著意志拼到了最後,為國家爭得了榮譽。

孫楊太不容易了,對於“領獎服事件”,這本身就是一個下意識的動作。LZ不想說誰對誰錯,孫楊已經為這事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評。我們不應該讓一個有能力的運動員受到一些無關緊要的騷擾。從亞運會兩次升國旗,到用國旗擋住贊助商商標,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愛國的中國人,而不是某些人所說的沒有“體育道德”。試問,贊助商能代表體育道德麼?

孫楊獨自一人回國,我們可以樂觀的理解成為他想要提前回國,是他主觀的想法,但是他確實沒有和國家隊大部隊一起也是事實。雖然談不上被國家隊拋棄,體育總局也沒有任何表態,但是回國後,他又將面對怎樣的處境呢?


LZ體育


孫楊現身雅加達機場,啟程回國,沒有與隊友同行,孫楊身邊只有父母陪伴。這難道是信號?是孫楊個人原因?還是蹊蹺?還是另有原因?吃瓜群眾不知其中內幕,不能妄下結論。等待孫楊的究竟是什麼呢?我也很想知道結果。

“領獎服事件”後,各方的態度反差巨大, 該怎樣評判與裁決?

361作為孫楊個人贊助商在此期間沒有表態;

安踏作為中國奧委會贊助商,期間態度鮮明,為了維護其權益,有些動作過大,我認為不厚道、不地道;

國家游泳管理中心在此期間沒有表態;

國家體育總局在此期間沒有表態;

正在緊張比賽的孫楊因此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國家游泳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在安踏、孫楊、361之間如何找到平衡點才是問題的關鍵!

我認為孫楊與安踏、361和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游泳管理中心之間產生衝突,不應該由孫楊個人買單。

由此我想是否可以借鑑:林丹被特許可以簽約個人品牌;易建聯、郭艾倫被特許個人贊助品牌,這樣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此類風波,幾家相安無事。

雅加達亞運會孫楊獲得了200米、400米、800米和1500米自由泳四個項目金牌。

2020東京奧運孫楊還能代表中國出戰嗎?


新河流水


孫楊不會被國家隊處理的,這一次獨自回國也只是個人原因而已,不過回國之後的孫楊應該會被體育局處理,畢竟違反契約精神就是一件不對的事情。

很多人現在為孫楊鳴不平,說在16年的時候孫楊遭遇傷病。安踏作為贊助商愛理不理,沒有為孫楊支付過任何的錢。而361則對孫楊充滿著熱情,給予了孫楊很多幫助。所以,這一次孫楊拒絕穿安踏也是出於這件事的考慮。



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即使因為這樣的事,孫楊為違反了規定。規矩是用來遵守的,儘管這件事我同情孫楊。但是這一次的處罰是少不了,畢竟規定還是規定,如果不處罰下次再有這種情況就不好說了。

國家隊怎麼可能拋棄孫楊呢?孫楊是中國金牌最有力的保證,亞運會拿下了四塊金牌,不過安踏這件事做的不厚道。憑什麼把一個什麼以個人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的帽子扣在了孫楊的頭上,運動員是為國爭光不是為贊助商爭光

希望孫楊的事件可以讓其他人引以為戒,孫楊自己也要反思。作為一名運動員遵守紀律和規定是最起碼的事情,有委屈有不服氣可以和上級領導溝通,不要用這種方式去對抗。


體育其實是把槍


8月25日,已經沒有比賽任務的中國游泳軍團載譽歸國。在本屆亞運會,中國游泳軍團獲得19枚金牌,50枚獎牌,創造新的佳績。

在回國人員中,從前方記者發來的照片中看到了徐嘉餘、王簡嘉禾、李冰潔等運動員的身影,唯獨沒有孫楊的。



當時就很奇怪了,作為中國游泳軍團的領軍人物,本屆亞運會奪得4金2銀的“大白楊”,要在以往肯定是一起回國,接受粉絲們的歡呼。

後來還是有人在機場看到了孫楊,他確實沒有和游泳隊一起回國,而是跟父母一起回來的,看他的樣子也是想躲開媒體的採訪,暫時清靜一下。


孫楊之所以這樣做,都是緣於他奪得本屆亞運會他個人第一枚金牌時,在領獎臺的著裝風波。本應穿游泳隊贊助的安踏服裝,他穿了自己的贊助商361度的服裝。這導致他與隊友穿著不同的顏色的服裝領獎,顯得格格不入。這事被網友報道出來,事情持續發酵,引發了違規和破壞體育精神,“置個人利益於國家利益之上”等等問題,孫楊被放在了風口浪尖。

對於這件事,眾說風雲。我相信孫楊作為一個老運動員,肯定知道不穿游泳隊贊助商的服裝,會引來爭議,他一意孤行就一定有他的原因。也許有利益方面的原因,也許有感情方面的原因。但是他這樣做肯定不妥,畢竟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國家利益高於企業利益。在亞運會這麼大的舞臺,公然不顧國家游泳隊的形象,去穿一件自己贊助商的服裝,負面影響太大。這種負面影響不僅僅是在國內,還會影響到國外。不知,他有多大的功勞可以不顧國家形象,去做一件有損國家形象的事。



也許,為了給國家隊奪取獎牌,他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艱辛。也許他會累趴在泳池臺,他會委屈得痛哭流涕,但這都不足以做違背集體的事情。


當然,就此說孫楊被國家隊拋棄,那倒不會。不管有多大問題,都會有合情合理的處理方式,畢竟大白楊為國家游泳隊做出過傑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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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楚風雲


國家游泳管理中心,不代表國家,國家是一個“人”的概念,而非一個“機構”的概念。

就如《雷神3諸神黃昏》中,雷神Thor被他胞姐即將捏死,神族即將團滅的危情瞬間,奧丁的魂魄過來與Thor吹風,告訴他,Asgard不是一個機構和地域概念,而是一個人的概念,有Asgardian存在的地方即為Asgard。並賦予了他暴起的能量,一舉彈開海拉,並痛下決心喚醒志在摧毀一切的諸神黃昏,讓海拉為Asgard殉葬。

然後Asgardian剩餘部分安全乘船離開,“有Asgard人的地方就叫Asgard”。

同樣,更不用說,即便國家游泳中心被裁撤消滅,也絲毫不影響國家的存在,因為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是中國,而非有例如國家機構例如游泳管理中心的地方,才是中國。

不論大楊在機場是什麼情況,哪怕是一個人,大楊也代表著中國,況且還有背後我們數億中國人,心與目光的聚焦跟隨,有國家,就存在國家隊,因此國家隊也並非一個機構的概念,則何來大楊被國家隊拋棄之說呢?

當安踏因服裝第一次抗議後,大楊披上了國旗這身服裝,而安踏竟氣急敗壞地稱之為罔顧國家利益,何來此奇談怪論呢?可見安踏才應是為私利而罔顧國家利益的一方。

游泳管理中心,既冠名為國家隊,則必須一切以國家利益至上為一切考量的始終,若因贊助費的糾結牽絆而遷怒大楊,那真的是如安踏所稱罔顧國家利益了。

且還不論大楊當初困頓之時,所謂的國家隊不管不顧,待桃子熟了,卻自帶天生優越感地企圖要率先摘桃?則顏面何存,品行何在?

真正意義上的國家隊,包括每個中國人,都應支持大白楊!








思緒的游魚


要有大國風度。孫楊固然有不對的地方,但是他為國家贏得了榮譽,為什麼就不能原諒他呢?再說,他換了一件運動服上領獎臺領獎。為什麼他換穿衣服的時候沒有人提醒他呢?教練,領隊幹什麼去了?發現問題以後,團隊為什麼都不做聲或者出來為運動員說說話呢?這些都值得我們深思。因為他不是他自己,他是代表國家,代表團隊,乃至代表我們整個民族的榮譽。然後,回國,他一個人孤苦聆聽的回來,四塊金牌獲得者,竟然沒有一個人送到機場,市領導,帶隊故意孤立他嗎?應該是。這樣,以後還要他代表國家隊參加相關比賽嗎?如果他因為這次穿衣服事件給他停賽了!今後這四個級別的金牌給外國人拿走了!那不是國人之不幸,民族之不幸也!我們的運動員,教練員,領導者。在這個問題上出現了很多問題,但是,沒有很好地吸取教訓,造成人才外流,最後國際比賽上,看到很多原來都是自己花大力氣培養出來的徒弟,打起師傅來了!笑話,天大的笑話。但願這種笑話不要再出現了!!!


軍旅生涯不是夢


一個為國爭光的英雄,什麼時候成了商人的僱傭?在孫楊的心裡,國家利益,國家榮譽高於一切,他是個愛國者,所以才要求重新升國旗,所以才身披國旗領獎。我就想不通從什麼時候開始商人的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了?什麼是國家榮譽,什麼是體育精神?你們這些鍵盤俠們有幾個人知道的?不錯,合同上他是違約了,自然有法律來懲罰他的違約,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他寧願違約也要這樣做是為什麼?不就是為了國家榮譽嗎?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要去指責一個為國家榮譽而不顧懲罰的愛國者?我們在指責他的同時有沒有想過自己為這個國家做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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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非常想不通:為什麼安踏一個企業行為,會炒作的這麼熱?中國人真的那麼講契約精神了嗎?為什麼當我們的運動員在賽場拼命的時候,有這麼多人無比義憤地去討伐孫楊?我想,中國人不是成熟了,而是更無是非了!說到契約精神,首先安踏就沒有尊重361與㳺泳隊、與孫楊的契約!屬於企業間的競爭性行為,明知人家有契的在先,卻用一次性買斷賽會的方式在擠壓361!僅從行為上看,天衣無縫,但骨子裡還是安踏的手段,他們應該會預料到孫楊會來這一出,這就是商人的奸詐之處:我站在道德高地,整死你們!說到契約,體育總局、代表團難道不知道孫楊的個人贊助商的問題嗎?顯然不會!那麼,既然大家心照不宣,為什麼不在這時給孫楊和游泳隊提醒或條款中予以明確規定?諒必規定了就應該告之孫楊,這是義務。體育總局和代表團告之了嗎?他們尊重了361與孫楊的契了嗎?顯然沒有!反而大家都視而不見!這種種漠視,激發了孫楊心中的遵守對自己有恩的與361的契約情緒,說白了是真正對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契約的尊重!看看羽毛球隊吧!失敗了,主流媒體都在批評!賽場上的孫楊值得我們尊敬,同樣,他對361的態度,也令我尊敬!這才是一個真正懂得尊重契約的男人!不怕打壓,不怕討伐,做真實的自己!


寶林乳化墨水


切,切,切勿誤傷,僅"所謂"贊助商就是中國體育需要唯一的,後勤保障而就硬傷健將們,為什麼或那個環節出現的問題?就說得不好聽,那就是秋後算帳,過河拆橋的把戲,難道管理程就沒有責任嗎,這叫做丟了西瓜撿芝麻,是不地道的,這是與競爭對手最希望願意看到的,同時對傲漫的贊助商家,體育界的負責人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勿必多思而力爭,與其賽時中存在在的問題,若是很理性的商人或商家,他會在什麼麼場階處理或公關此類的問題,而似非要制於,將事態擴大化,以至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慎重對待,妥善協調處理存在的問題是上上策,唯一是多元化的人文觀懷,瞭解管理方面和運動員們❤️態的起浮,這才是真正的解決出現問題的絕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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