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禮讓斑馬線是否該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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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我的觀點:禮讓斑馬線不應該叫停!

世界上沒有任何一項制度、法律是完美的,法律維護的是大多數人或是弱者的利益,當然相應的也會使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影響,禮讓斑馬線就是這樣的一個法規!

禮讓斑馬線法規實際上是文明的一種進步,體現"行人優先、尊重生命"的原則,斑馬線是生命線,斑馬線的路權是行人的,因此,對於通行的車輛來說,在行人經過斑馬線時,行人行走方向前方相鄰幾個車道內的機動車是必須停車讓行的,而行人已經經過的車道則可以不受影響的通行。

在禮讓斑馬線法規出臺以前,汽車高速不減速的通過斑馬線,致使行人不敢通過,甚至經常有行人在過斑馬線時被車撞到,而禮讓斑馬線法規出臺以後,強制要求司機在斑馬線以前必須減速讓行,因此,發生在斑馬線處的車撞人的事故率大大降低,現在司機都有這樣的一個意識,到了斑馬線之前,提前減速、觀察、通過。

由於新法規的出臺保護了行人,那麼也的確有這樣的一些人,隨心所欲、我行我素、慢悠悠的過馬路,反正你要比讓我,反正你不敢撞我。說實話,這樣的人的確很讓人無可奈何!

怎麼辦?叫停禮讓斑馬線?這顯然不是個好辦法,總不可能因噎廢食,那麼就需要國家層面及時出臺一些相關的約束行人通行的一些規範,提升國民素質,提倡行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順暢的通過斑馬線。另外可以借鑑其它國家的一些做法,比如行人通行時安裝一個警示燈,沒有行人時燈是滅的,有行人通行時,燈是亮的。

車讓人,體現社會進步,城市在發展,法規在不斷完善,技術設備也在逐漸完善,現在我們能做的只能是遵守法律,按規矩開車!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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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人的角度上來看,不應該被叫停,斑馬線的作用很明顯,作為一個行人的直通行道,重點的照顧對象無疑就是行人,但之所以提出斑馬線是否應該被叫停的問題,其實很簡單,行人和汽車無法做到禮讓。

行人和汽車相比,行人處於弱勢群體,在行車過程中,行人的路權大於一切,更重要的是駕駛汽車的人也會有變成行人的那一天,斑馬線就是行人最大的保障。

現在汽車已經遍地都是,無論是在市區或者在城市之外的地方,汽車隨處可見,特別是在大城市之中。而行人在路面上也是佔據了很大的一部分,車來車往,紅綠燈成為了限制行車的主要條件,而斑馬線也就成為行人過馬路的通道。

很多人在過馬路的時候,不是打電話就是在玩手機,低著頭看著手機,無論此時是否紅燈還是綠燈,直接往上衝,此時如果有汽車經過,那麼在綠燈的狀態下依然需要停車等待行人通過,然而有部分人卻是慢吞吞,走一步停一步,完全沒有在乎司機的情況。

之前有這麼一個報道,在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上,一群行人看到車輛減少急忙過馬路,司機只能停在斑馬線外等候行人通過,而此時有一位學生在經過等候行人通過的車輛時,向司機敬禮,這一畫面讓很多人都覺得禮讓斑馬線是值得的。

很車主都很煩那些慢吞吞過馬路,甚至在最後一秒綠燈的時候還過馬路,後面一排車都在等著一個人過馬路,這排場堪比領導人出行,完全沒有在意行車的想法,體諒下別人。

禮讓,顧名思義就是要以禮相讓,在行人過馬路的時候,車主主動減速停車讓行,在紅燈時候,行人闖紅燈過馬路,禮讓行車,做到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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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斑馬線這個規定去年就開始實行了,剛實行的時候比較嚴格,身邊的朋友還被罰了一次,扣3分罰款50元。

經過是這樣的:

在斑馬線路口,已經停車讓行,給行人擺手,可是行人也不明白是什麼意思,也不敢上前,不能一直將就吧,所以就開過去了,第二天罰單就來了。

其實上面說的情況就是溝通的問題,目前來說行人和車輛還是形不成這種默契。不知道大家又沒有發現,實行了這個規則以後,在上下班繁忙的路上,反而通行效率大大降低了,堵車也更嚴重了。

從行人的角度來看,肯定是對行人好的,也是一個好的交通規則,但是具體實行起來,對於上下班忙碌的時段,就變成了每個斑馬線都是紅綠燈了。而且這種行人和車輛之間的默契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養成的。

雖然像天橋,過街請按紅綠燈的按鈕可能成本更高一些,但是在繁華路段個人覺得還是紅綠燈或者是天橋更實用一些。

當然,在現在規則下,我們還是要遵守的,不然,3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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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先來分析兩點:

行人作為弱勢群體,需要過馬路的時候,法律上規範了斑馬線來作為通過馬路的一條合法的路線,來保障行人的權利 。

機動車作為強勢一方,在道路通行上,邇行人過斑馬線的時候,進行禮讓也是合情合理的。

現在爭論最多的焦點就在於:國家規定的機動車,禮讓行人,對不禮讓的機動車,國家按監控情況實行處罰和罰款,但對行人是否按規定過馬路,卻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雖然大部分行人遇到過馬路時在機動車禮讓的情況,也會積極快速的通過,但難免也有部分行人有恃無恐,增加了交通的混亂和加劇擁堵。

造成這樣的問題,最大的癥結就是對強勢一方機動車不禮讓的處罰太重,對行人則無從管理,應參照國外對行人道路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管理原則,行人百分之百責任的交通事故,不僅得不到機動車一分錢的賠償,而且還要負責機動車維修和一些費用的補償,而如果是機動車的責任,要加大賠償的力度,和一些個人信用方面的處罰。將來的社會也就是個人信用的社會,不管是機動車和行人,只有做到互相禮讓,才能讓這條措施更好的實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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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禮讓斑馬線不應當被叫停!

在比較大的路口,斑馬線是有紅綠燈的,當斑馬線是直行綠燈時,你做為“右轉彎”的汽車為什麼不停車?為什麼有很多汽車對“斑馬線綠燈行走的行人”一直按喇叭(雖然不是全部汽車,但是,是絕大多數汽車)?甚至有很多汽車會在中間截斷人流、插隊通過!

如果斑馬線是紅燈,行人也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隨意闖紅燈。闖紅燈是對自已安全的不負責,也是對他人安全不負責!

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應當安裝一個“黃閃”燈,提醒汽車,前方路口,減速、慢行、通過!

當然,如果人流量大的路口,可以設置“地下通道,以專供行人通過”!

行人在交通中是最弱勢的群體,但在過馬路時,也應當按照交通規則走“斑馬線”,你必境是“肉體凡胎”,亂闖紅燈,與汽車相碰,即使你能拿到補償(嚴重的就是“車禍死亡”),那受罪的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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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斑馬線不應該叫停。提問題的人可能是站在駕駛者的角度來看待問題,如果當你不開車的時候,你也是行人,遇到你過斑馬線的時候,其它車輛沒有給你禮讓斑馬線,那麼你又有何感想呢?

凡事如果換位思考就容易理解了,斑馬線是社會文明的標誌,也是無奈的選擇,城市發展了,車輛增多了,人們的文明程度也應該提高,不但駕駛者要有起碼的素質和耐心,行人也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雖然我不贊成叫停禮讓斑馬線,但也絕對鄙視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交通法不光是給駕駛者制定的,行人也應該遵守,作為行人不能拿處罰不禮讓斑馬線的駕駛者作為噱頭,在紅燈時還強行過斑馬線,說輕了是沒素質,說重了也是違法,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行人也應該負責任,別拿生命當兒戲。

相對於車輛來說,行人是弱者,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就因為駕駛者不禮讓斑馬線而釀成車禍,給雙方的家庭都帶來災難。

一個城市的發展不可能盡善盡美,不可能達到各行其路的程度,必然會有行人和機動車交叉的時候,在紅綠燈變換較短的情況下,行人行走的速度肯定要慢於機動車,特別是較大的城市過斑馬線行人多,有先有後,或許還有壓最後一秒過去的,這不能成為駕駛者失去耐心的理由。

車輛的增多給城市交通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公共設施永遠也趕不上車輛的增長速度,堵車這一城市問題越來越嚴重,就連縣城也開始出現了。特別是上下班早晚高峰期,和孩子上學、放學的時間更是堵的水洩不通,怎麼辦?

在誰都很無奈的情況下,與其著急,咬牙切齒,謾罵,不如面對現實,放平心態,不焦不躁,反正就這樣了,你早搶那一秒鐘過斑馬線和晚過一秒鐘其實也差不了多少時間,何必給自己添煩惱呢?

作為行人,雖然是弱者,生命誠可貴,但也應該有起碼的素質,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抱著老子天下第一,機動車不禮讓行人會被挨罰,機動車就不敢創你的麻痺思想,過斑馬線不守時,隨意橫穿馬路,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最起碼的交通常識,不論是行人和駕駛者都應該嚴格遵守,特別是行人,如果是紅燈你還堅持過斑馬線,一是你不遵守交通規則,二是出了交通事故應該後果自負。

時代進步了,社會發展了,人們在享受生活的同時,更應該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文明程度,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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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

交通法中明文規定“機動車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禮讓行人是從弱勢群體的角度考慮問題,從人讓車到車讓人的一種觀念轉變。這是一個好的轉變。當然禮讓不是限制正常的行駛。

什麼時候要禮讓行人?先來幾張圖。

這幾張圖可以看出,禮讓行人的這個條文,目的還是保障安全,但是不是不讓正常行駛。需要禮讓的情況都是車輛正對行人或者前進方向會與行人發生衝撞的時候。如果在行人的背後是不需要禮讓的。

有些司機說不習慣,那是因為他習慣了以前“霸道”的駕駛方式。以前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有些司機硬往前擠,擠不過去車就橫在人行橫道上,人和車都不好過,反而浪費時間。還有司機不減速甚至加速過,逼行人給他讓路。這樣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我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走一半了必須往回退,要不就撞車了。之前還看過一個報道,一個老人在馬路中央被“堵”了幾分鐘,因為沒有一輛車減速停下,讓老人先過馬路。

人行橫道綠燈只有這麼長時間,而且國內很多路口燈時間短,都需要加快腳步過去。車輛本身如果右拐不受紅燈限制,這個時候非要跟行人爭這幾秒鐘?其實通過路口之後一腳油門幾秒鐘就回來了。

沒有紅綠燈的路上,行人要過馬路怎麼辦?那就只能找機會過了。這個時候司機是不是也應該禮讓一下?交規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本來就應當減速慢行。

行人闖紅燈呢?這種情況當然也要避讓,並不是說行人是正確的。但是不禮讓沒有及時剎住,一旦發生事故就是你開車注意力不集中疏於觀察,後果比不禮讓問題問題更嚴重。你說禮讓還是不禮讓?


當然,在現實中各地交警的執法力度和尺度有所不同,可能出現過一些有爭議的判罰。這個也是事實。


這點國外很多地方做的更好,在挪威只要行人往馬路牙子上一站,有過馬路的意思,車輛就會在二三米外減速,五米之外停死,等行人完全過去後才會開動。相比之下國內的要求都很寬鬆了。


至於路人突然竄出來或者其他的特殊情況,那就不是禮讓與否的事情了。


南華山下


斑馬線,生命線。斑馬線的設置是對行人的尊重,對"弱勢群體"的照顧。但是行人與司機之間配合並不默契,很多司機停車禮讓行人的時候行人選擇的是懷疑的態度,於是出現了司機在等行人,行人也在等司機的情況,一定程度程度上造成了交通的擁堵。因此有人,有人會覺得禮讓斑馬線應該叫停,大家覺得呢?


個人覺得司機禮讓行人是理所當然的,因為行人相對汽車算是弱勢群體,倚強凌弱是是沒有素質的體現,開車與行人搶道兒也是被人看不起的。斑馬線禮讓行人目前也上升到法律層次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機動車未禮讓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而針對第三種情況,如未避讓,則將給予罰款20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


通過法規來看,主要是對司機的限制。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喜歡闖紅燈的行人,這讓他們變得我行我素,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司機師傅的正常通行。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的年代裡,誰浪費時間就會註定被淘汰,因此司機也不願意把太多的時間浪費在等待行人上。

個人覺得斑馬線禮讓行人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行人與司機不能很好的配合,同樣也存在隨意闖紅燈給司機帶來不便的情況。如果能夠加強一下對行人的管束,多做一些關於斑馬線禮讓行人知識宣傳和普及效果會更好一些。


小強說說車


不能叫停,斑馬線在世界道路交通上,是一種通行的做法。不能因為中國人當中某些司機惡習難改,就隨意停止。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執行遵守是要養成習慣的,不習慣也要強制性習慣。

開車橫行霸道,這一點在中國非常的明顯。所以說更應該加強法律的約束性,使其在理性上養成好習慣。

而且我也不希望聽到禮讓二字,交通法規是讓大家來執行的。根本就不存在禮讓的問題,禮讓是一個美好的詞彙。常存在於權利相等個體之間,雙方的一種禮貌行為。斑馬線是交通法畫出的警戒線,是法律的底線。

只要認真嚴格依法辦事,道路交通才會有效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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