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畫院因設立多家分支機構 受到行政處罰

山东省国画院因设立多家分支机构 受到行政处罚

魯網8月22日訊(記者 方媛媛)8月20日山東省民政廳官網發佈了《山東省民政廳關於對山東省國畫院給予行政處罰的通報》。通報顯示,山東省國畫院因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全文如下:

近期,在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中,發現山東省國畫院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分別設立了山東省國畫院德州分院、山東省國畫院日照分院、山東省國畫院聊城市分院等多家地域性分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山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約談了山東省國畫院負責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並給予警告處罰,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目錄。

山東省國畫院負責人表示將深刻吸取教訓,認真學習《條例》,加強內部管理,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該院違規設立的分支機構已被相關市民政部門依法取締或勸散。

當前,全國上下正在集中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但仍有一些社會組織漠視國家法律規定,或與非法社會組織聯合開展活動,或為非法社會組織活動提供支持,有的甚至設立非法社會組織。這些行為,不但助長了非法社會組織的滋生漫延,而且影響了打擊整治工作的有效進行。對於此類情況,各級民政部門將在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中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對那些目無法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社會組織,除了公開通報批評外,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希望各社會組織以此為戒,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規矩意識,嚴格規範內部審查程序,認真審查合作對象的合法性,確保依法依規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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