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倖、屢教不改,大同男子二次酒駕遭嚴懲!罰款2200元、駕證吊銷、行拘7日!

心存侥幸、屡教不改,大同男子二次酒驾遭严惩!罚款2200元、驾证吊销、行拘7日!

李某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處罰過,然而他不吸取教訓,再次飲酒後駕駛無牌機動車被查扣,李某不僅被處以罰款2200元、吊銷駕證的處罰,還被行政拘留7日。

心存侥幸、屡教不改,大同男子二次酒驾遭严惩!罚款2200元、驾证吊销、行拘7日!

8月17日下午,渾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嶺中隊民警在石莊交警執法站附近開展集中行動。15時50分許,民警在對一輛無牌藍色五徵低速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涉嫌酒後駕駛,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75毫克,而且駕駛員當時無法提供駕駛證。於是,民警將該車暫扣,並將駕駛人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通過網絡信息核查,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李某為渾源縣南順村人,持D證駕駛證。2010年4月10日因酒駕被查處,這是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鑑於其駕駛無牌機動車,民警對其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理。

警方提醒

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後,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時間很長,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後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

(記者 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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