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原交警9小時破獲肇事逃逸案

本網訊(李志紅)8月16日13時20分許,司機陳某夫駕駛贛DG258X小車在吉安火車站出站口與尹女士駕駛的一輛電動車相撞,致電動車後座上一名10歲男孩腳部受傷骨折。在事故現場陳某夫意欲與尹女士協商解決此事故,因此兩人都未報警,而陳某夫卻在尹女士不注意時選擇駕車逃逸。

正在尹女士站在路中間焦急無措時,青原交警事故中隊副中隊長李亮與同事張金強出警回程途中駕車通過此路口,見狀便下車詢問,得知情況後,立即聯繫醫院收治受傷男孩,並對此事故進行詳細詢問調查。

由於尹女士只記得車輛顏色為白色而未記住車輛號牌,給調查工作帶來一定難度,李亮立即調取該路口天網監控及紅綠燈電子警察設備記錄,開展信息比對、排查,由於該路口是吉安市繁華路段,車輛通行流量較大,相似記錄較多,民警經過3個多小時詳細比對,終於在17時鎖定肇事嫌疑車輛。通過交管信息平臺查詢到車主信息後,民警立即與車主陳某夫聯繫,得知車主已經去往井岡山,且不願前來配合調查。李亮將查獲的車輛運行信息及取得的相關證據與嫌疑人陳某夫進行了通報,嚴正要求嫌疑人前來青原交警大隊配合事故調查,同時對肇事逃逸後果進行了告知。當晚22時30分,肇事嫌疑人陳某夫及肇事車輛歸案。

經民警詢問,陳某夫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他稱,由於小車7月份保險到期未再續保,撞了人後,他害怕賠償金額太大,所以選擇了逃逸。可沒想到才幾個小時,就被交警查到了,他對自己的逃逸行為懊悔不己。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陳某夫不但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還要因肇事逃逸行為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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