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鞋「破獲」酒駕案

華聲在線9月5日訊(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虢燦 實習生 孫玲芝 郎玲)因為一隻遺留在剎車上的鞋子,一起酒駕頂包案被民警識破了。昨晚,長沙交警開展重點交通違法“集中攻堅”專項行動,天心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酒駕“掉包”案,涉嫌酒駕的駕駛人面臨駕駛證暫扣六個月,記12分,並處罰金的處罰。

9月4日晚,天心交警大隊七中隊民警部署警力在南二環新開鋪橋下進行酒駕整治。21點多,一輛深色馬自達小車在距檢查點50米處突然停車,車燈全部關閉。這一反常行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程凱和同事們立馬向該車走去,發現駕駛員正在左右搖晃身子,像是在調整姿勢,車裡前後座都坐了人,還有一股酒味。駕駛員稱沒有喝酒,民警出於安全考慮,讓駕駛員下車,由民警把車開到安全地帶。

程凱上車後,隨即發現腳剎踩不下去,仔細一看,發現腳剎下卡了只黑色運動鞋。他拿出鞋子,把車開出一段停穩後,挨個排查車裡的人。

此時坐在後排的鄭某一隻腳上只穿了白襪子,眼見瞞不住了,他主動承認是自己開了車。

原來事發前,鄭某與四個工友聚餐,席間鄭某等人喝了酒,聚餐完,鄭某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遠遠看到了檢查點,他趕緊和後座沒喝酒的工友換位置,爬過去的時候不小心鞋子掉了下來,而此時民警已經趕了過來,來不及撿起來了,這才露餡。

經檢測,鄭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到79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

天心區交警大隊處罰中隊中隊長陳翼說, “對於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辦案者,將按照治安管理條例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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