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我不是藥神》絕對不能只用來「消遣」,社會痛點應引起深思

不得不說,影片《我不是藥神》,真的是“點燃”了2018年的暑假,但是,隨著影片《西虹市首富》的上映,《我不是藥神》已經快要淡出熒屏了!在這,我想說,如果電影《我不是藥神》只是用來消遣,而沒有過後的“深思”,那麼該影片的拍攝將會毫無意義!影片中,很多社會痛點應該引起廣大人民的深思!

電影《我不是藥神》絕對不能只用來“消遣”,社會痛點應引起深思

《我不是藥神》並非憑空編造,它是由真實事件改編而來的。原事件的主人公就叫陸勇,原本是一名普通工廠的老闆,過著平凡幸福的生活,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份體檢報告打破了原有的平靜,陸勇被檢查出患上了白血病,這對一個平凡的家庭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那個時候只能以吃藥來維持自己的生命,斷了藥也就斷了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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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時國家在醫學藥物研發這方面又不是很發達,一盒正品藥得一兩萬塊,這樣的開銷還只能維持一個月,陸勇在這樣的情況下堅持服用了兩年,光藥錢就花了七十多萬,這幾乎是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積蓄。對於一個工廠老闆來說可以勉勉強強支撐兩年已經很不錯了,可是如果這件事要是發生在一個出身家境貧寒一點的工人身上,無疑就等於直接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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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時,陸勇意識到再這樣下去吃昂貴的藥的話,只會家破人亡,於是被逼入絕境的他,無意中看到了藥盒上的廠家,然後隨之找到了供貨商,從小道消息瞭解到印度也有在販賣這種藥,一盒只要兩百,低了整整二十倍,這種藥除了工業流程上沒有做到像正版藥那樣正規,其藥效基本上是一致的,對人的危害也不大,只需在用量上注意點就可以了,找到了這種渠道之後,陸勇發現由自己來代售這種藥可以救活更多吃不起昂貴藥的白血病患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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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法律的層面上,陸勇這樣的行為無疑等同於是在販賣假藥,是犯法的,好在這個事件的結局是好的,陸勇最終也因為數萬人請願,無罪釋放了。從白血病患者陸勇再到電影中販賣保健品的程勇,他們其實是一類人,起初程勇因販賣保健品卻生活拮据,從他人口中得知有一種藥叫格列寧,在白血病患者群體中非常受歡迎,這可是他們的救命藥,市場價一兩萬,而在印度有一個工廠專門仿製這種藥,一盒成本價幾十塊,被生活所迫的程勇只能選擇去印度偷渡盜版藥回來賣,起初只是為了掙錢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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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後來被白血病患者深深觸動,頂著坐牢的危險也要繼續做下去。最後程勇還是被捉了,電影最後留白,給讀者留下想象的空間。我想這個電影之所以讓觀眾們頻繁觸動淚點,不僅僅是主角程勇一個人的行為舉止所造成的,還有其他人物的烘托,比如電影中身為一名白血病患者母親的劉思慧,在電影的前半段,她帶著程勇進屋的那個情節,讓人莫名的心酸,但是她用勇敢向人們訴說著“我不怕,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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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神態度,讓人不禁拍手叫好。以及在電影的後半段中,一群白血病人因吃假藥而帶到警察局接受審問,那個老婆子說的話,也讓觀眾陷入了沉思,在法律面前,人性就該無視嗎?還有黃毛捨身救程勇最後被車撞死的那個場面,讓人看了心疼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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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為什麼能如此之火,關鍵就在於它的真實性以及爭議性,關於販賣假藥這件事從古至今從未停止過,在受害群體看來,這是他們唯一能活命的途徑了,不吃買不起正版藥得死,吃了盜版藥至少還有一絲機會啊,而在法律面前,吃假藥就是不正當行為,而販賣假藥更是罪無不赦了,可法律無情人有情,總會有人站出來替他們說話,而陸勇程勇就正是這類人。要說這部電影裡到底是誰有罪,各有各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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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藥物研發自身就是一項研究型的項目,每研發出一種新藥品是需要進行不斷的試驗,而在這個過程中會損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高,而現在隨著科技不斷的發展,研究型試驗方面也越來越發達,成本也漸漸降低,相信像電影中的事,在不久的將來再不會發生的。電影《我不是藥神》絕對不能只用來“消遣”,社會痛點應引起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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