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高能|新时代 新方法——遵化法院视频开庭判决一起涉外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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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9日,遵化法院利用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

事件经过:2013年2月訾某(原告)与李某(被告)在河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李某原本是中国公民,2005年10月取得美国绿卡后成了美国国籍,现在居住在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市。由于二人感情出现问题,2018年7月訾某来到遵化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被告现在定居美国,员额法官裴兆义考虑到被告到庭路途遥远,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微信向被告传送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并通过微信群组织原被告双方完成了核实相关案件情况、举证、质证,为本案开庭审理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

为解决被告身在美国不能到庭参加庭审的问题,办案法官结合该法院办公室、研究室采取了三方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第一审判庭进行了开庭审理,整个庭审时长仅20分钟,办案法官当庭宣判准予原、被告离婚。庭审后向原告直接送达了本案判决书,通过电子邮箱向被告传送了本案裁判文书。

据办案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当事人双方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本案被告身处国外,客观上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在确保当事人身份无误,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情况下,使用视频开庭对原被告及法院三方都更有利。

一件送达难、开庭难、诉讼成本高的涉外案件,通过办案法官巧用科技手段,将智慧法院的“红利”真正惠及了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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