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布小林要求落實好河湖長制

中國環境報記者楊愛群 見習記者李俊偉呼和浩特報道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自治區總河湖長布小林近日主持召開全區總河湖長暨河湖長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布小林在會上強調,河流湖泊的問題表現在水裡,根子在岸上,要強化綜合防治,加快工業、農牧業、生活汙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整治,全面排查入河入湖汙染源,打好碧水保衛戰。

布小林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改革舉措。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把河湖長制工作擺在應有位置。

布小林要求,要完善河湖長組織體系,明確各個層級河湖長的具體職責,確保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解決好超采地下水等突出問題,確保水生態安全。要加強水生態修復和執法監管,抓好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重點河湖水生態綜合治理,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河湖生態環境的改善。

布小林強調,河湖長制不是掛名制,而是責任制,擔任河湖長的黨政領導要主動履職,各責任單位要密切配合,協同聯動。要強化考核監督,針對不同河湖存在的問題,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要加強宣傳引導,使河湖管理保護意識深入人心,形成全社會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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