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拍摄驾驶机动车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18年08月15日起利用通城县境内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图片取证,依法进行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通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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