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只因走錯這一步,他們等來了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

是人民法院對嚴重妨礙訴訟活動的人

採取的在一定期間內

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判決已出卻不履行應盡義務?

與法院“躲貓貓”拒不執行?

如果你身邊也存在下面案例中的情況

對不起

拘留沒商量!

「执行攻坚」只因走错这一步,他们等来了司法拘留

案例一

2012年4月,王某(化名)與前妻結婚,婚後育有一子。

王某性格急躁,常因家庭瑣事打罵妻子。

忍無可忍的妻子於2013年5月提起離婚訴訟,香洲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至孩子18週歲止,每月有兩次探視的機會。

2017年3月,王某前妻因撫養小孩所需的生活費及教育費日益增多,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香洲法院判決撫養費增加至每月2500元,直至孩子18週歲止。

在立案執行之後,香洲法院執行人員依法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要求其立即履行撫養費義務,但王某一直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不僅拒接電話,還對執行人員避而不見。

執行人員隨後根據王某前妻提供的線索帶司法警察來到王某的工作單位。

考慮到對王某工作的影響,司法警察在門外等候,執行人員便裝前往。但在知道執行人員來意後,王某卻仍在玩弄手機,絲毫沒有配合執法的意願。執行人員只好通知司法警察將其帶回法院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王某態度極其惡劣,根本無意履行義務,只顧埋怨前妻四處鬧事,在執行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多次出言恐嚇前妻。

鑑於王某過往的逃避行為,有能力履行判決卻拒不履行,亦未報告財產情況,法院依法對王某採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执行攻坚」只因走错这一步,他们等来了司法拘留

拘留期間,王某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轉變,主動申請法院介入執行調解。

在執行人員的勸說和教育下,王某終於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稚子無辜,自己應該盡到作為一個父親的責任。王某親筆寫了一封悔過書,並通過親屬將撫養費交給前妻。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對王某的司法拘留。

香洲法院十分重視家事案件執行工作,今年特意選派具有一定心理學、社會學等背景知識及執行經驗豐富的執行人員組成家事案件執行小組,將強制執行與說服教育相結合,有效解決探望子女、撫養費贍養費給付等家事案件執行難的問題,打通維權的最後一公里路。目前已成功執結130多件家事執行案件,成效顯著。

案例二

2017年12月25日,羅某與張某經法院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其中一項為張某於2018年1月10日前給付羅某5萬元,2018年7月10日前再給付羅某5萬元,並將款項轉至羅某銀行賬戶上,但張某一直未履行。

2018年1月16日,羅某向香洲法院申請執行該筆款項。1月31日,香洲法院向張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三日內履行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義務。

但張某收到法律文書後,卻拒不申報財產及履行義務。

執行人員電話聯繫張某要求其到庭說明情況,張某在得知來電為法院工作人員後,其電話卻再無人接聽。

隨後張某就和執行人員玩起了“躲貓貓”。

法官瞭解到,被執行人張某經常在中山坦洲、珠海和廣州活動,執行員多次驅車到張某在中山坦洲的出租房、珠海工作地點尋找,可均是無功而返。

香洲法院的執行人員並沒有灰心,繼續尋覓張某的行蹤。

最終,經法院經調查得知,張某的朋友有一個案件將於6月13日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某作為證人在當天下午會到市中院出庭作證。

為了順利執行又不干擾正常庭審,執行人員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出口處“守株待兔”,在張某作證完畢走出法庭後,執行人員當即對其採取控制措施,並在庭審結束後將其帶回香洲法院。

香洲法院的執行人員對張某進行耐心的釋法說理,向其說明案件相關情況以及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要求其履行法定的支付義務,但張某置若罔聞,仍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香洲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6月19日,決定對張某司法拘留15日。

「执行攻坚」只因走错这一步,他们等来了司法拘留

2018年是“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決勝之年,為確保如期實現預期工作目標,今年以來香洲法院加大了執行威懾與懲戒力度,1-5月共在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公佈1341條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對38名被執行人採取了邊控、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對

4名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被執行人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今年1-5月共執行案件2929件,執行標的額11.6億元,有效震懾、懲戒了被執行人,維護了司法權威。

- EN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