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联手 “老赖”车站被擒

2018年7月19日,在铜陵市长途汽车站,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铜陵市公安局狮子山派出所民警联手,顺利抓获了躲避执行的“老赖”许某。

许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系朋友关系,许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曾多次向王某借款,至2014年10月,许某共欠王某借款15万元。嗣后,许某一直未予还款,经王某多次催讨未果,因而成讼。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王某与许某达成了分批还款协议。后因许某迟迟未履行协议内容,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许某一直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从不露面,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对许某财产状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对其不动产等财产线索进行了核查,并多次前往许某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寻找许某下落,仍然一无所获。为突破该案执行瓶颈,2018年7月11日,执行法官依法向枞阳县公安局发出协助临控申请,将许某信息纳入布控系统。果然,不到几天时间,7月19日,执行法官便接到了铜陵市公安局狮子山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告知:许某已购买了铜陵到嘉兴的车票,将于当天下午在铜陵市长途汽车站乘车出发。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执行局快速反应小组立即出发,来到铜陵市公安局狮子山派出所,与值班民警一道来到铜陵市长途汽车站,成功将准备乘车离开的许某抓获。执行干警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便将许某带回。在执行局,执行法官依法对许某进行明理释法,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许某始终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鉴于许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

据悉,自2018年4月27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与枞阳县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来,依托协助“临控”被执行人工作机制,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成功临控13名“老赖”,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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