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玩「碰瓷」 屢次詐騙終領刑

高速路上玩“碰瓷” 屢次詐騙終領刑

開車在路上,遇到碰擦事故確實挺讓人糟心。江陰的虞先生前不久在高速上就遇上了一起碰擦事故,但是對方卻不讓他報警,反而堅持私了,這其中會有什麼樣的貓膩呢?

2017年4月13日下午五點左右,家住江陰新橋的虞先生獨自一人開車從沿江高速往家趕。就在他變道準備超車時,聽到車外有一聲異響,謹慎的虞先生慢慢降低了車速。不一會,一輛寶馬就追了上來,駕駛員搖下車窗示意他靠邊停車。靠邊停車後,從寶馬車上下來三個人。虞先生髮現寶馬車被撞壞了後視鏡,自己的車上也有一道淺淺的刮痕。寶馬車主提出私了,要求虞先生賠償2680元。虞先生說自己卡上只有700元,只願意賠償700元,可是寶馬車主不同意。虞先生見不能達成一致,就提出報警讓警察來解決的建議,沒想到寶馬車主態度大轉彎,馬上同意了虞先生只賠償700元的提議。

經核實,原來那聲異響是被告人宋某使用彈弓射出的橄欖果與車輛的碰撞聲,所謂被撞壞的後視鏡是以蔣某為首的碰瓷黨事先處理過的,虞先生車上的刮痕也是碰瓷黨趁虞先生不注意利用砂紙打磨出來的。

蔣某、宋某和黃某這三名被告人於2017年2月至6月期間,先後在江蘇境內多條高速採用碰瓷方式,騙得26名被害人人民幣近三萬元。

江陰市人民法院判決:蔣某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四千元。

此前在全國各地的高速公路上已經頻繁發生了這類碰瓷事件,而這些碰瓷黨也大多是團伙作案,目標主要是女性或者是單身男性駕駛的中高端轎車。

法官提醒: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不要圖一時之便而違規駕駛,因為這個時候最容易被“碰瓷”者利用;要提高法律意識,當出現事故後,不要慌張而急於與對方私了,也不要嫌麻煩,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警;如果對方人多勢眾,來不及報警,請記好對方外貌特徵和車輛的特徵,以方便事後準確報警;“私了”付錢時儘量使用支付寶、微信轉賬的方式,便於留下對方的一些信息,為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提供線索。

供稿單位:江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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