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导管的长度超长,无专用接头 有退股、脱节或者使用不当

现象

1、

照明/动力用柔性导管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

2、在管路的转弯处未设置接线盒(箱),直接用柔性导管代替;3、多个回路的导线直接在柔性导管上分岔,未使用接线盒;连接处未使用专用接头、接头未固定或使用胶布包缠连接;

4、金属柔性有退股、脱节现象;

5、未做跨接接地,或将金属柔性导管作接地的接续代替。

危害

1、柔性导管过长,在柔导管的转弯处用软管代替接线盒,多个回路的导线直接在导线内分叉,未用接线盒,均会使穿线困难,固定困难,不便于线路检查、维修、更换;

2、连接处未使用专用接头,柔性导管固定不牢靠,软管退脱节,导管失去保护;

3、金属柔性导管未接地或将金属柔性导管做接地的连续导体,存在安全隐患。

原因

1、柔性导管太长,直接在柔性导管上分岔等造成的原因是不熟悉规范要求,贪图省事,随意施工。预埋线管距离灯具、器具、设备的距离过大,导致柔性导管长度超过规范要求,尤其是吊顶安装的灯具电源线导管;施工人员图省事不做弯管操作,在管路的转弯处省掉应当设置的接线盒,随便使用柔性导管代替。

2、直接在柔性导管上分岔接线,省掉接线盒,然后用缠胶布包,柔性导管壁厚很薄,其强度比同种的刚性导管低很多,连接处无法固定好,从而降低了对导线的保护能力。

3、柔性导管连接处未采用专用接头,产生的原因是难于购买到配套的接头,价格较贵,图方便用胶布代替。

4、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种多,人员多,难免伤到柔性导管,导管有退股等现象,但施工人员责任心不强,未修复损伤的导管,是导线外漏,失去保护。

5、施工人员认为金属柔性导管的连贯都是金属物,金属柔性导管不用做跨接接地,使得金属管理失去电气连续性。

6、为了节省材料,贪图方便,将金属导管做接地的接续导体,将会出现严重问题,因为金属导管太薄,在出现接地故障时,短路稳定性大大降低,将使需接地的设备接地不可靠。

防治措施

1、照明用的软管的长度不大于1.2m,动力用软管的长度不超过0.8m,敷设的工程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管路的转弯处,根据需要设置接线盒,不能用软管代替,导线中间,分岔连接处应在导线盒内进行,不应直接在软管上分岔;

2、可挠金属导管或其他柔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金属柔性导管出现脱节现象,应及时整改;

3、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加强平行检查、巡查力度,确保金属柔性导管的接地可靠。

4、不能将金属柔性导管做接地的接续代替,金属柔性导管自是自身接地;而设备、器具的金属外壳应有专用的接地保护线,并与接地干线连接。

相关规范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第12.2.8条: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5m ,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 2m 。

2 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防液型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应完整元损。

3 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应做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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