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被押上刑場後大喊冤枉,執行官馬上停止行刑:無罪釋放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人民經歷了艱苦異常的戰鬥,終於趕走了日本侵略者。在趕走侵略者的同時,有一批人的末日就來了,那就是那些拋棄了民族尊嚴的漢奸們。抗戰勝利後,大多數漢奸都得到了政府的審判,有些漢奸隱姓埋名,苟且偷生,但是在建國後也有很多漢奸被揪出來,得到了應有的審判。然而,有這樣一個漢奸,卻在刑場上被執行官救下,最後居然還被無罪釋放了。

漢奸被押上刑場後大喊冤枉,執行官馬上停止行刑:無罪釋放

這個漢奸名叫安樂三,山東人,他家裡孩子多,父母平時疏於管教,所以安樂三從小就比較淘氣,長大後開始幹起了偷雞摸狗的勾當,是當地有名的地痞流氓。全面抗日戰爭開始後,日軍攻佔了安樂三所在的村子,安樂三於是就當上了漢奸。由於日軍需要村子裡的人監視情況,安樂三就當上了偽副保長,開始幫助日軍欺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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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三平時就喜歡小偷小摸的,當上副保長後就開始幫助鬼子徵糧,收保護費,弄得老百姓苦不堪言。但是抗戰勝利後,安樂三的好日子到頭了,自知罪孽深重的他逃到了青島,以賣菜為生,日子過得有些清苦,安樂三於是又有了壞主意。青島當時已經解放,安樂三居然冒充解放軍敲詐群眾,後被發現抓捕,判刑十個月,出獄後又因盜竊被抓,再次出獄後,他只能以燒磚曬大糞為生了。

漢奸被押上刑場後大喊冤枉,執行官馬上停止行刑:無罪釋放

1954年,安樂三被群眾舉報後抓獲,當時認定他在做漢奸時有如下罪行:一,曾毒打同村安樂福的母親,致使她5天后死亡;二,1945年夥同他人將已懷孕6個月的安樂貴之妻打傷,當天晚上傷者死亡等罪行。1955年,安樂三被判死刑。本來事情到此已經終結了,一個殘害百姓的漢奸得到了“應有的審判”,但是就在執行死刑的時候,安樂三大喊冤枉,執行官認為有蹊蹺,於是就沒有執行死刑,對他重新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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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重新審問,檢察官們的複查,案件的真相終於被還原。原來,安樂三確實當過漢奸,徵糧收保護費等行為,至於人命與他完全沒關係,安樂福的母親是難產而死,安樂三從來沒打過她,而安樂貴的妻子之死純屬張冠李戴。至此,安樂三獲得“新生”,他的判決由死刑改為教育釋放。在糾正這場錯案中,正因為有公正嚴明的檢察官嚴謹認真,才不至於造成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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