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建文決定逮捕|案件快訊 第32期

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建文決定逮捕|案件快訊 第32期

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樓下村官目洋經聯社原主任張建文涉嫌職務侵佔罪、貪汙罪一案,由揭陽市揭東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近日,我院依法以職務侵佔罪、貪汙罪對張建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審核:曾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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