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很多品质人员,供应商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大笔一挥“退货”!
错!这种品质人员太失败,本身就不合格!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1)供应商的来料检验异常,不管不良率有多高,先同PMC人员确认,客户的交期是否紧急,如果不紧急,须根据供应商的配合度等状况评估退货后,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回良品;
2)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回良品,则要求供应商派人处理;
3)如交期紧张,供应商退回在返工再送回的时间无法满足交期,则要求供应商派人处理,如果供应商不能派人处理,公司内派人处理,费用另行考虑。
只知道退货,而不考虑客户的交期的品质人员,最终招致的是老板的批评和同事们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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