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为何不能参与邪教?

据凯风网6月13日《武汉一老党员参加邪教被开除党籍》消息披露,一名具有43年党龄的老党员王保兰,系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退休干部,因长期参加法轮功邪教活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经社区干部多次劝说仍不悔改。按照东西湖区委组织部要求,将军路街党工委启动调查和处理程序,开除王保兰党籍。王保兰被开除出党,再一次告诫广大党员,共产党员参与邪教,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绝对不允许的。党员不能参与邪教,这既是理想信念问题,也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

党的性质宗旨决定党员不能参与邪教

中国共产党党章在总纲一开始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毋庸置疑,共产党员既然加入了这个政党,就必须信仰共产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无神论”。而邪教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这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是社会的毒瘤。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神化自己为释加牟尼,炮制出端坐莲花宝座头顶光环的“神象”,宣称自己是通达宇宙、普度众生的“救世主“。“华藏宗门”吴泽衡则自称是“佛祖转世”,“皇帝转生”,自封“觉皇”、“始祖”,拥有“特异功能,包括隔室取物,南水北调”。无产阶级革命就是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产生剥削的根源,解放全人类。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它的唯一宗旨。在党的90多年历史上,一代代的共产党人都秉持这样的信念与情怀,在革命战争年代有无数仁人义士,为了人民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涌现了大批始终把人民的幸福放在心中鞠躬尽瘁默默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邪教则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不择手段敛财骗色危害社会,甚至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民族气节,甘当西方反华势力的走狗。邪教“华藏宗门”收拜师费、奉献金,举办网络“法会“、开培训班,巧立名目骗取钱财。经珠海司法机关查明,诈骗财物700多万元。以神的名义,打着”男女双修“的旗号,公然骗财骗色行强奸之实。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仅从1992年5月到1994年年底,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就收取人民币300万元以上。1992年至1999年底,以李洪志名义印发的法轮功书籍有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盒、图片等129万张,总销售额161亿元,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非法获利4100万余元。法轮功残余分子逃到国外后,为了求得生存空间,居然卖国求荣,通过带领一帮痴迷者极力诽谤、中伤祖国,去换取主子的施舍。可见邪教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党员参与邪教既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也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予以清理。

党员为何不能参与邪教?

党的政治纪律规范党员不能参与邪教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共产党员要听党话、跟党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不组织、不参加邪教,是党员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对于党员参加邪教活动多次做出明确规定。早在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就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通知强调,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而不能信奉“法轮大法”。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大法”,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经反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极少数有政治意图、存心作乱的幕后人物和策划者、组织者,要坚决清除出党。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五十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第四条中明确提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从以上系列党内法规和文件看,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涉邪教问题的规定越来越明确,处理越来越严厉。每一名党员要自觉加强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树立起强烈的敬畏意识,严格遵守全面践行,否则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遭人唾弃。

党的先进性注定党员不能参与邪教

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基本要求。共产党员不是一般的无产阶级群众,而是无产阶级群众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最不知疲倦的无所畏惧的和可靠的先进战士。党的先进性从整体上规定了党员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从个体方面反映着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具体通过广大党员的行动反映出来的。党员是构成党的肌体的细胞,而肌体的细胞健康、充满生机活力,整个肌体才会坚强有力、生机勃勃。保持党的先进性,既要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又要靠每个共产党员的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要求党员不能参与邪教。党员如果涉邪参教会起了负面表率作用,毒化社会风气误导群影响比非党员群众更甚。党员涉邪会侵蚀组织肌体,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一旦被邪教洗脑,就会被步步诱骗失去辨别能力,轻则伤身害命,重则失去政治辨别能力,成了邪教对抗政府的走卒。党员涉邪就会落人口实,被邪教虚假宣传利用,将这些人个人错误的行为上升为所谓“普遍现象”,鼓吹所谓“退党潮”等谣言,在国际上大肆丑化党和政府。党的先进性要求党员坚决反邪。党员在反邪教斗争中做好表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邪教不仅自己不信、不练、不参与各种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还要劝阻家人、朋友和周围的人不参与其中。要积极向周围的群众宣传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对一时受邪教欺骗迷惑的一般群众,要用真情唤醒他们的理性,使他们早日摆脱邪教的控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面对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决不能漠然视之、袖手旁观,要自觉带头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斗争,当好反邪教的排头兵。

在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下广大党员要重温入党誓词,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尊守党的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党旗争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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