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检察院 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获县委、政府、人大肯定和批示

2018年3月以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及最高检、省检察院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有序进行,以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自主经营权等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和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政府、人大汇报,得到了极大的支持和肯定。

江口县人民检察院 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获县委、政府、人大肯定和批示

县政府副县长陈智学批示“该报告很好,符合县委、县政府今年提出的营商环境整治攻坚年要求,更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希望结合江口实际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具具体办法或意见,确保效果。”

江口县人民检察院 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获县委、政府、人大肯定和批示

县人大副主任吴帮华批示:“这种做法很好,值得肯定,同时望检察机关加大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利力度。建议近期能否召开一次企业家联席会,广泛阐述、深入讨论该做法,以达到真正为江口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之目的。”

江口县人民检察院 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获县委、政府、人大肯定和批示

县委政法委肖坚强书记批示“做法很好,为企业服务挽回大量损失,望继续坚持和发扬。”

接下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县政府、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的批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做好专项工作,继续按照既定方案深入性地开展专项工作,继续与县委、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席机制,同时认真总结“两长”座谈会上企业家、各部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县委、政府、人大等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与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为企业家安心经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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