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縣「四舉措」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為加強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赫章縣“四舉措”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級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開展統籌整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整合辦”)在縣扶貧辦,由分管財政的副縣長任辦公室主任,縣扶貧辦主任、財政局局長任副主任,扶貧、財政、發改、農牧、林業、水務、交通、國土等部門分管財務的領導在整合辦工作,具體負責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

規範一套流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根據全縣“十三五”規劃和脫貧攻堅規劃上報項目,經整合辦審查後列入項目庫。列入當年涉農資金整合實施的項目,由整合辦審批實施。涉農整合項目及資金計劃下達後,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項目公示制”,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整合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按照項目建設資金用途及項目進度,撥付資金不得超過該項目資金總額的80%,剩餘資金待項目竣工,通過縣級驗收合格後,依據審計審定或縣級驗收確定金額進行結算報賬。項目竣工後,由項目實施單位或(鎮、街道)進行初步驗收後申請縣級驗收,縣級驗收由主管部門進行,並出具縣級驗收報告。項目竣工驗收後,及時完善相關報賬資料,根據審計報告審定金額。資金整合和審批的相關檔案由扶貧辦負責收集管理,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的相關檔案由項目實施單位負責收集管理,所收集的檔案資料從資金整合起直至項目完工結算的全過程,作為接受紀檢、審計和社會監督的依據。

強化部門職責。整合辦負責統籌協調整合全盤工作,包括涉農資金整合方案、整合流程、整合有關管理辦法等的制定,負責監督項目的實施和績效評價,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審核報賬資料等。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文件下達、資金管理、資金撥付等工作。涉及涉農資金整合的項目實施主管部門、各(鎮、街道)負責項目組織實施、日常管理、檢查驗收、報賬審核,收集、整理、完善報賬基礎資料,建立項目資金輔助賬等。

加大監督管理。加大項目信息公開力度,通過縣政府網、政府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公佈年度財政涉農資金整合項目建設內容、地點、財政扶持政策及資金等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不按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擅自調整或變更項目實施計劃的,給予通報批評,並依法依規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縣整合辦統一組織開展涉農資金整合績效評價及目標考核,對項目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問責。對工作中出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違紀行為重點整治並問責;項目完成好的,給予獎勵,並加大項目投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