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約談 「新官」理了舊帳

被約談 “新官”理了舊賬

咱法院約談的法兒真管用,拖了俺那麼久的錢這一屆村委會終於還了!”2018年8月9日上午,村民範某走進鳳泉區人民法院,給該院長王建文送來了一面錦旗,以表感謝之情。

因債權轉讓糾紛,2016年8月經二審法院判決,鳳泉區某村委會返還範某欠款及利息共計24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被告遲遲未履行判決義務。

2016年9月19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村委會負責人表示村上沒錢,沒有償還能力。經執行幹警調查後,將村委會名下僅有的一處門面房查封,但因案外人提出異議之訴最終致使該門面房無法拍賣變現。隨後,幹警又窮盡了各種執行措施,案件仍無法推進。

7月25日,鳳泉法院聯合區政府、區紀委、區人大等部門集中對涉特殊主體的被執行人進行約談,警示告知該村新上任的村委會主任,“新官不理舊賬”是一種積弊,是懶政、不作為的表現,受害的是群眾和基層組織的公信,後果嚴重的不僅要受到法律的懲戒,還將接受黨紀政紀的追責問責。

新官也應理舊賬。當天約談結束,該村委會就通過轉賬的方式將欠款及利息共計近30萬元全部還清。

被約談 “新官”理了舊賬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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