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律监督工作专题培训会

泾阳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律监督工作专题培训会

陕西网讯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全国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中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进一步提升人大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促进法律监督在监督内容上不断丰富,方式上不断创新,质效上不断提升,实现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发展。 8月14日上午,泾阳县人大常委会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王国龙教授在泾阳县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举办法律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培训题目是:“加强地方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该县人大常委会宁占平主任,县人大常委会苟俊涛、宋军武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俊涛主持。

泾阳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律监督工作专题培训会

讲座中,王国龙教授运用大量真实的事例和生动的语言,讲课内容丰富,紧跟形势;理论深入,论断精辟;释理明晰,深入浅出,从“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对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职能;努力发挥地方人大监督规范化司法的溢出性社会治理效应;加强地方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的专职化建设”等四个方面详细讲解。他指出,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的内容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同时指出在新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人大依法监督和规范司法监督的关系,如何创造性开展司法监督,增强监督的“刚性”与延伸法律监督手段的关系,以及如何有效保障人大依法监督与自身建设的关系等内容,既富有针对性,又具有指导性。通过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人大法律监督工作乃至于整体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泾阳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律监督工作专题培训会

会议强调,参会人员要进一步加深领会,提升认识,学用结合,积极实践,努力提升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动我县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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