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公調對接機制 發揮人民調解職能

近日,薊州區羅莊子司法所聯合轄區公安部門共同成功調處一起治安案件。

羅莊子鎮某村村民孫某在該村召開全體黨員及村民代表會議期間,因對會議作出的決定不滿,對與會人員進行詆譭,在指導會議的政府工作人員給予解釋時,對其進行侮辱、謾罵,致使會議無法進行。現場人員報警後,羅莊子派出所將其帶離現場並展開調查。

落實公調對接機制 發揮人民調解職能

得知此信息後,司法所工作人員主動進位,積極與公安幹警溝通,瞭解案件詳細情況。考慮到孫某是在飲酒後做出以上不當行為,司法所工作人員建議先通過調解手段解決問題,遂聯合派出所民警有針對性地制定了調解方案,上報轄區黨委同意後,在公安幹警的主持下組織開展調解。經過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幹警以案說法以及對孫某行為的認定和法律法規的講解,孫某意識到了自己行為上的嚴重錯誤,當場向該村兩委班子作出了檢討,表示今後一定遵紀守法,服從村兩委領導,支持村兩委工作,希望村兩委給予其改過的機會,同時對政府工作人員誠懇地道歉,政府工作人員表示諒解其行為,並達成調解協議。三方均對調處結果十分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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