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識別與防範「龐氏騙局」

怎樣識別與防範“龐氏騙局”

​古老的“龐氏騙局”

泛亞、e租寶、錢寶網、唐小僧等,如今都成了“龐氏騙局”的代名詞,其實,這種騙術古已有之,早在20世紀初,由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的投機商人“發明”。

龐茲原是一位意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美國,1919年他精心策劃了一場陰謀,打著投資郵票券的旗號,推出90天投資收益翻番的“無風險”“高收益”項目,忽悠投資者來購買。雖然第一批投資者在約定期限得到了利息和本金返還,但他們得到的收益並非來自真正的項目盈利,而是新投資者的本金。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入局”的資金數量從當時5000美元發展到100萬美元以上,最終崩盤。

“龐氏騙局”四大特徵

無論是100多年前的美國,還是當今世界,“龐氏騙局”一般而言會呈現以下4個特點:

首先,風險與回報不成正比。風險與回報成正比,是投資中的一項常識。比如目前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在2%左右,貨幣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銀行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在5%左右,上證指數從2006年到2017年底的年化收益率為9%-10%,它們所呈現的預期收益率的高低,是對風險的補償,預期收益率高的產品一般有高風險、投資期限較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

而龐氏騙局則往往反其道行之,以高於市場正常水平的回報來吸引投資者,對風險則避而不談,如曾經e租寶的理財產品中,3個月期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高達13%,而同類的1年期產品則在9%-14%之間,明顯高於無風險利率水平,而且不同期限的收益結構不符合常理。

其次,借舊還新,門店迅速擴張。龐氏騙局的盈利項目是虛構的,沒有真實的、真正存在的產品,因而承諾給老投資者的收益無法兌現,只能依賴新投資者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在多起P2P騙局中,門店的快速擴張是其共同特點,通過線上、線下結合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客戶範圍。

再次,投資信息不公開不透明,靠鉅額營銷支出塑造形象。騙局的核心人物會把自己包裝成“投資天才”“理財專家”,在電視臺大量投放廣告,包裝“美女高管”等,但是對於投資本身卻很少談及,保持神秘感。此外,正常情況下,無論是實業或金融投資,收益都會受經濟大環境和週期的影響,而龐氏騙局的項目則永遠“穩賺不賠”。

最後,投資者呈現“金字塔”結構。龐氏騙局用不斷髮展“下線”的方式獲得新的投資者,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而只有“塔尖”的少數知情者能夠牟利。

警惕“信息不對稱”

在金融投資領域,交易中的雙方同時獲得充分信息是不可能的。掌握信息更全面的人,能使對方處於不利地位,為自身謀取更大的利益,這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

在“龐氏騙局”中,投資者無法核實投資產品是否真實發生,投資項目是否真實存在,很多情況下,這些項目只是一紙空文,而且遊離於監管體系之外。顯然,操控騙局的一方在信息上處於優勢,而投資者則有十足的劣勢。

這些所謂的金融機構在營銷上更加賣力。網絡上曾經盛傳一張“如何識別金融皮包公司”的對比圖,所謂的“金融皮包公司”往往有西裝筆挺、親切殷勤的銷售人員,而正規金融機構的銷售人員則顯得並沒有這麼熱情,他們不敢承諾收益,還總是把“風險”放在嘴上。

這是因為,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不靠譜”的金融公司更有動力去宣傳、銷售產品,因其可以藉此得到更大的好處,而靠譜的正規機構則更警惕投資風險,對投資者負責。

提升風險識別能力

有些投資者只關心最終收益率的高低,毫無風險意識,事實上,沒有一項投資是完全無風險的。風險分為兩種,一種是收益在有限的範圍內波動的風險,另一種是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所謂“你看中了人家的收益率,但人家看中的卻是你的本金”,龐氏騙局中不存在第一種風險,只有第二種風險。

投資者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有成本概念。購物時,如果看到超低價的產品時,人們難免會猶豫,擔心自己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因為正品的成本可能也沒有那麼低。其實,金融產品也遵循同樣的道理,假設某個產品承諾的收益率為12%,給銷售人員的佣金2%,包裝店面的花銷1%,廣告費3%~4%,還有老闆的私人揮霍1%,則理財資金至少要賺20%以上才能達到基本的收支平衡。而要找到年化收益率20%以上的低風險資產,幾乎是沒有可能的。

二不要貪婪。總有人想不勞而獲,龐氏騙局也正是利用了人們的這種心理,這個時候,“別人貪婪我恐懼”才是正確的思路。此外,陷入龐氏騙局的投資者中,還有一部分人其實是“聰明反被聰明誤”,雖然他們對騙局的性質心知肚明,但卻十分肯定“最後一個接棒人不會是自己”。這是一個典型的非理性信念,當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三詢問專業人士。在考慮購買金融產品時,不要衝動,不要受“額度馬上搶光了”之類的信息誤導,更不能因為小禮品、人情、名人推薦、從眾等就參與投資。如果不具備相關的金融知識,不妨先諮詢身邊的專業人士再做決定。(作者:陳悅;圖/全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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