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房产证 房子没了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刘瑞芬报道: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房产证、银行卡等,作为个人身份、财产的有效凭证,一旦交给他人往往就将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置于他人掌控之下,极易发生法律风险和不良后果,即使是亲人也不例外。

8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获悉,近日,南昌一男子因借用其亲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在未经亲人允许的情况下,将亲人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儿子的名下,并进行多次房屋抵押贷款,被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已开庭审理,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据了解,2002年,刘贤音(化名)因周转不灵急需贷款,便与侄子刘徽(化名)商量借其位于南昌市东湖区新公园路的房屋用于办理抵押,刘徽为帮助亲人渡过难关,遂同意抵押房产并将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交给刘贤音办理相关手续。刘贤音贷款10万元后如期归还,但却一直未将房产证等材料归还给刘徽。

2010年11月,刘贤音再次因周转不灵急需贷款,并又想用刘徽位于南昌市东湖区新公园路的房屋办理抵押,但却没有与刘徽商量。而是在刘徽不知情的情况下,让自己的儿子刘韬(化名)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办理贷款。

2010年11月3日,刘韬来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公证处谎称自己系刘徽,后公证员公证了刘韬出具的关于刘徽委托处分房产的《委托书》。2012年5月16日,刘韬持《委托书》、《公证书》等材料在南昌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将涉案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后利用该房产在中国农业银行贷款45万元人民币。经鉴定,涉案房产当时价值690422元人民币。

2015年9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找到刘徽,告知其位于南昌市东湖区新公园路的房屋所办抵押贷款逾期未还,此时刘徽才发现房产已变更至其堂弟刘韬名下,并进行了抵押贷款。遂找到刘贤音、刘韬父子对质,二人承认系自己所为,但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该套房屋也被多个债权人申请查封。

2017年12月6日,刘韬主动跟随刘徽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刘贤音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8年5月24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院以刘韬构成诈骗罪向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本案已开庭审理,等待法院判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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