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公审“80后”恶势力组织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

“这么多警车,这是又有什么大案子啦?”法院门口驻足的群众议论纷纷。8月10日早8时许,18名警容严整、装备齐全的法警队员在队长张瑞华、政委艾伯然的指挥下,乘4辆警车分别由兴隆、承德、滦平看守所方向统一抵达至兴隆县法院院内。原来是兴隆县法院要开庭审理马某某等七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赵某某及孟某某二人涉嫌窝藏罪一案。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兴隆县法院公开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提前谋划促效率 严密部署保周全

“我们要把此次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对待,全体干警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求实的精神加以落实。”这是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在部署会上提出的要求,此次涉恶案件的庭审工作院党组始终保持高度重视。7月30日,兴隆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该案相关案情的事实认定、法律政策适用及量刑标准等进行了认真、充分研讨,将该案定性为恶势力组织犯罪。8月9日,为确保庭审顺利开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仉国忠组织召开庭前安全部署会议并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全体参与庭审工作的干警坚决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决执行保密制度、坚决做足安全保障。会后,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张瑞华、政委艾伯然立即带领法警队员对法庭、羁押室、囚车、警械具等装置装备进行逐一检查,严格执行庭审预案,周密制定行车路线,确定往返时间,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做足做细庭前准备工作。

兴隆县法院公审“80后”恶势力组织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

庭审规范扬正义 依法公正办铁案

8月10日9时,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兴隆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准时开庭。庭审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仉国忠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张亚琦、立案庭庭长李长明组成合议庭。经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马某某等七人以马某某为首,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恶劣;被告人赵某某、孟某某二人明知马某某等人犯罪而帮助其逃匿,涉嫌窝藏罪。除孟某某外,其他八名涉案被告人均为“80后”。庭审中,仉国忠副院长驾驭庭审娴熟、举止规范,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井然有序、层次分明,有效保障了整个庭审活动规范高效进行,九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该案将定期宣判。

兴隆县法院公审“80后”恶势力组织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

坚守一线铸本色 兢兢业业显作风

为保障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针对该案涉恶势力犯罪、被告人数较多、社会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等特点,兴隆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对被告人采取“二押一”的方式,全程贴身押解,庭审看管轮班跟进、无缝衔接,切实防止被告人串供、脱逃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安检制度,对旁听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违禁物品带入法庭。在长达十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在枯燥闷热的环境下,各法警队员坚守自身岗位,毫无懈怠情绪,密切配合、服从命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方位保障庭审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多次到庭审现场,对全体法警队员敬业工作表示肯定和慰问,“庭审押解的同志们,大家辛苦了,越晚越要打起精神来,一定要注意安全,你们是一支拉得出、干得好、打得响的队伍,兴隆法院为你们骄傲!”

兴隆县法院公审“80后”恶势力组织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

强化舆论抓实效 扫黑除恶掀高潮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兴隆县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兴隆县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坚决贯彻“打早打小”和除恶务尽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主线,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在院机关显赫位置张贴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延伸司法审判服务职能,扩大法治宣传面,营造全社会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浓厚氛围,以实际成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通讯员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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