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報5起黨員幹部節假日違規違紀典型問題

株洲網訊(記者 李卉 通訊員 紀宣)假日期間是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的高峰期,也是黨員幹部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易發期、多發期。昨日,我市通報了5起黨員幹部節假日期間違規違紀典型問題。

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關鍵節點,嚴懲節假日期間違規違紀行為,作風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從這5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訓,思想上重視、行為上知止,在休假期間嚴格遵守嚴守“六條紀律規定”。

2017年4月1日,清明節期間,炎陵縣交通運輸局原駕駛員彭勇在未向單位辦公室及相關領導報告的情況下,擅自將該局公務用車開往長沙辦理私事,並於4月2日下午返回炎陵。2017年4月25日,彭勇被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從炎陵至長沙往返的所有用車費用,處理結果向全局通報。

今年4月5日至6日,炎陵縣炎帝陵管理局旅遊開發科科長(內部調整為資源管理科科長)、駐鹿原鎮天堂村扶貧工作隊隊長羅志松,先後三次私自駕駛單位公務用車(扶貧工作專用車)從炎陵縣城前往該縣十都鎮、沔渡鎮辦私事。近日,羅志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7年正月,攸縣丫江橋鎮三峰村原黨支部書記易秋運、原村主任邱新國、原村委委員兼報賬員李妙英、原村婦女主任寧躍蘭、原村秘書易衛東違規領取開張紅包200元。同時,相關人員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易秋運、邱新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妙英、寧躍蘭、易衛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7年12月29日,攸縣蓮塘坳鎮政府城建辦工作人員顏芙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攸縣交警大隊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近日,顏芙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4月5日,醴陵市白兔潭國土資源中心所原駕駛員張才武駕駛公車赴其叔父及岳母家辦私事,事後將該車停於其岳母家中。4月17日,醴陵市國土資源局對白兔潭國土資源中心所副所長劉三忠公車管理不善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5月1日,張才武被辭退並上交假期使用公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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