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翁牛特旗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1.袁洪民优亲厚友多报种公羊补贴项目问题。

袁洪民,大营子乡五一村第一村民组组长。2016年,林西县实施种公羊补贴项目,大营子乡获得补贴名额为45只,大营子乡五一村村委会召开村“两委”和村民组长会议,决定每个养羊大户只能申报1只种公羊。袁洪民以自己和妻子于丽华的名义分两户申报种公羊项目,多报1只种公羊,多获得补贴人民币800.00元。2018年7月17日,林西县纪委给予袁洪民党内警告处分。

2.房海军违规发放滴灌带问题。

2017年,房海军任新城子镇哈玛吐行政村北沟自然村村长期间,北沟自然村实施“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玉米膜下滴灌项目,房海军未按要求分发滴灌带,在分发现场与群众和村民代表商议后,将北沟自然村本应分发给贫困户的180捆滴灌带按地账亩数平均分给全体村民,致使50捆滴灌带(折合资金人民币17,091.00元)未分发给贫困户。2018年7月17日,林西县纪委给予房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刘文忠违规参选贫困户问题。

刘文忠,五十家镇东边墙村原村委会主任。1999年7月至2015年7月,在其任村干部期间享受村干部补贴,2014年因病又参选贫困户。在评选过程中,刘文忠亲自主持五十家镇东边墙村村民代表评议大会,最终被评为贫困户,参与并获得“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补贴资金3,070.00元。刘文忠享受村干部补贴资金9,000.00元,其家庭收入远超贫困线识别标准,本人未主动退出评选贫困户。2018年6月14日,林西县纪委给予刘文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阿什罕苏木珠日干格日嘎查违规发放扶贫羊问题。

2013年,阿什罕苏木珠日干格日嘎查在实施肉羊产业连片扶贫开发项目过程中,违反扶贫政策向非扶持对象发放扶贫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21日,旗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时任嘎查党支部书记金海、时任嘎查达额日敦宝力格、时任嘎查委员会委员兼报账员布和、时任嘎查委员会委员兼妇联主任孟根其其格、时任阿什罕苏木扶贫办副主任刘治军党内警告处分。

5.桥头镇大西营村村委会委员王淑慧虚报骗取国家玉米生产者补贴款问题。

2016年8月至12月,时任桥头镇大西营村村委会委员王淑慧利用其负责上报玉米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以王某某等18户名义虚报玉米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玉米生产者补贴款71007.50元。

2017年12月28日,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淑慧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10万元罚金;2018年5月21日,旗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淑慧开除党籍处分。

6.桥头镇大西营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张秋菊虚报骗取国家玉米生产者补贴款问题。

2016年8月至12月,时任桥头镇大西营村村委会委员兼任报账员张秋菊,利用其专门负责上报玉米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以崔某某等24户名义虚报玉米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玉米生产者补贴款74748.26元。

2017年11月16日,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秋菊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10万元罚金;2018年5月21日,旗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秋菊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 | 林西县纪委监委、

翁牛特旗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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