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早已成了全社會共識
然而,不少人存在一種錯覺
只有酒後駕駛轎車才夠得上酒駕
殊不知酒後駕駛摩托車
也會受到刑事處罰!!
而且,深圳全市禁行摩托車
摩托車上路會被扣留!
2018年8月7日2時45分許,在深圳光明新區玉塘街道洲石玉支線玉律寶石園藝路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當場死亡。
經查,賓某聰於8月6日23時40分許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與老鄉從長圳前往某商務酒店KTV和朋友喝酒。7日凌晨2時40分許,喝足了酒的賓某聰單獨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賓某聰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沿光明新區玉塘街道洲石玉支線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玉律寶石園藝路段時,與道路右側護攔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賓某聰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調取事故發生前死者駕駛車輛離開酒店的監控視頻,賓某聰未佩戴安全頭盔,因喝了酒駕駛車輛左右搖擺,最終與右側護攔發生刮碰後當場死亡。
如果賓某聰帶了頭盔
一個年輕的生命也許不會
就這樣戛然而止
因沒戴頭盔而發生的悲劇太多了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初步查明,賓某聰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經鑑定其血液酒精含量達166.10mg/100ml,屬於醉駕;在未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且未取得臨時通行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是
導致此事故發生的全部過錯。摩托車在機動車道行駛本就危險重重
酒後駕駛更是變本加厲
這是對自己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行為
摩托車屬於機動車
醉酒駕駛摩托車
將被以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入刑
摩托車酒後駕駛屬於酒駕
那電動車呢?
醉酒駕駛超標機動車並認定為機動車的
也將被以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入刑
今年以來
深圳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大整治
嚴查涉摩涉電違法行為
警方提醒:
深圳全市禁行摩托車
酒後駕駛摩托車更加危險
查實醉酒駕駛摩托車的
將被以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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