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抓22隻「石雞」 涉嫌非法狩獵被立案偵查

男子程某為了飽一時的口腹之慾而獵捕22只野生“石雞”,結果因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而觸碰刑律。近日,黟縣宏村森林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男子程某涉嫌非法狩獵罪被立案偵查。

7月29日晚上7時50分許,一村民報警稱,在宏村鎮大同村源溪組一帶有人摸黑在獵捕“石雞”。隨後,轄區宏村森林派出所當即組織警力進行布控,到7月30日凌晨,蹲點守候的森林公安民警發現一名騎摩托車男子駛近,便攔停下來盤問,並查獲一群活體蛙類動物。後來,經查驗和鑑定,該男子非法捕獲的22只蛙類動物確係野生“石雞”,學名叫棘胸蛙,其不僅是被列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同時也屬於安徽省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經查,黟縣碧陽鎮的嫌疑人程某為了搞點野味“解饞”,於事發頭晚獨自一人騎著摩托車到宏村鎮大同村半源等處,帶上頭燈、塑料簍等“裝備”,沿著路邊河灘一路捕捉“石雞”,不成想被守候在此的森林民警抓了個正著。目前,被程某捕獲的棘胸蛙已被森林公安機關放歸大自然。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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