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哥說:重慶,為你打call!!
陽春三月,草場鶯飛
不僅迎來了一年中最溫暖的日子
還將有一大波好消息襲來!
新的一月
很多新法新規、好消息將開始實施
影響我們的生活
這樣的重慶,你一定不想離開
65歲以上老人免費乘公交
《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3月1日起實施
《條例》將全市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購門票進入公園和旅遊景區的年齡下限
從70週歲降低至65週歲
並規定,獨生子女照料生病住院老年父母
每年可享最長10天帶薪護理假
3月1日起進入禁漁期
重慶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表示
3月1日起至6月30日為禁漁期
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
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禁止扎巢採卵、挖沙採石
禁止銷售在禁漁區或禁漁期捕獲的天然水域漁獲物
重慶境內長江、嘉陵江、
烏江干流以及大寧河、涪江、渠江、
綦江等117條河流都納入了禁漁區範圍
禁漁期間
市民如在上述流域沿岸遊釣
對於情節嚴重者
將處以50-200元不等的罰金
與此同時,禁漁期還將開展
涉漁餐飲場所專項執法檢查
3月1日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重慶市人民政府根據
《財政部關於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
《海關總署關於境外旅客購物
離境退稅業務海關監管規定的公告》
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有關規定
就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
向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備案
經審核,予以備案
重慶市自2018年3月1日起
將按上述公告規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養老機構入住保證金不超過月費的六倍
《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
養老機構向入住的老年人
收取的保證金或者押金等費用
超過該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月服務費用六倍的
由民政部門責令立即退還超額部分本金
並支付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拒不退還的,處違法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養老機構向入住的老年人
收取的保證金或者押金等費用
超出範圍使用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處違法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職業學生頂崗實習應給予報酬
教育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
《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
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
校企雙方可根據企業工作崗位需求
開展學徒制合作,聯合招收學員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支付
頂崗實習學生或者學徒報酬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剋扣
網售醫療器械應有實體店
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自3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
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
應當審核確認在其平臺入駐的企業
具備線下實體店
網絡銷售企業應當保證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
安全監管總局制定出臺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
自3月1日起施行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生產經營單位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
最高罰50萬
規範國土資源執法監督
國土資源部公佈
《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
自3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了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執法監督職責;
提出實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掛牌督辦
和公開通報制度
實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等
最高法出臺司法解釋規範執行權
最高法日前公佈
《關於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執行擔保若干問題的規定》
和《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個執行司法解釋,均自3月1日起施行
解釋規定:
不得依據和解協議作出以物抵債裁定;
不得將擔保人變更、追加為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案外人對仲裁裁決執行案件申請
不予執行的應當另行立案審查處理
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
財政部公佈
《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自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潛在供應商的範圍
要求財政部門在指定媒體發佈受理投訴的聯繫人、
聯繫電話和通訊地址等信息
進一步提高透明度、優化服務
降低供應商的投訴成本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施行
國家發改委發佈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自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取消項目信息報告制度
取消地方初審、轉報環節
放寬部分時限要求等措施便利企業境外投資
同時提出建立境外投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
對違規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用水產品實行水效標識管理
國家發改委等3部門聯合印發
《水效標識管理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
新標識可向消費者提供易於理解的水效信息
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水的產品
從而激勵製造商和零售商生產、
銷售節水產品,促進節約用水
說了這麼多
是不是發現咱們重慶越來越棒
生活越來越好了啊
就想問你,這樣的重慶,你愛嗎?
看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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