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格告诉你,违法建筑应当由谁来拆除

一张表格告诉你,违法建筑应当由谁来拆除

近年来,建筑物的违法搭建、加盖甚至违法强拆乱象丛生,相对人因为强拆事件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诉,行政机关更是因为违法建筑拆除困难,焦头烂额。那么,违法建筑,究竟谁有权拆除?

所谓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主要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及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搭建、构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违法建筑的拆除主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张表格告诉你,违法建筑应当由谁来拆除

一张表格告诉你,违法建筑应当由谁来拆除

根据上述表格可知,因强制拆除涉及国计民生,对于违法建筑,法律、法规并未授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等进行强制拆除的权利。对于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的,毫无疑问,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进行强制拆除;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法律仅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有A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但对于如何“责令”强制拆除,“责令”谁来拆除,却并无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答记者问,该负责人对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强制拆除”做如下回答:“此处的‘有关部门’实践中有各种情形,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城建部门所属执法大队乃至少数地方公安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实施;此处的‘责成’程序实践中也各有不同,有的以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有的就个案作出责成决定,有的表现为内部行政程序,有的同时产生外化效果,有的直接以政府名义催告当事人或者作出带有责成内容的强制执行决定,等等。”由此可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责成政府部门具体执行,法律后果由政府承担;也可以内部责成政府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法律后果由该政府部门承担。

因此,作为相对人,遇到强拆事件时,首先要问清楚执行主体,看其是否具有强制拆除的权利;而作为行政机关,若法律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权,则应当由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避免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生。

一张表格告诉你,违法建筑应当由谁来拆除

专业:法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