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糞該歸誰?薛兆豐教授錯在哪 E2-1-1

馬糞該歸誰?薛兆豐教授錯在哪 E2-1-1

產權的界定要考慮概率,

不是你想象的那麼簡單。

一、經濟學曠世經典著作

獲悉薛兆豐教授的新書《薛兆豐經濟學講義(第一版)》(以下簡稱《講義》)上市,連忙第一時間購入、鑽研。假以時日,這本著作或將成長為曼昆《經濟學原理》級別的曠世經典,推薦每位希望深入理解經濟學的讀者仔細精讀。

正如曼昆那本西方經濟學殿堂級教材一樣,《講義》中不可避免也會有些白璧微瑕、未臻完美之處,例如本文將嘗試解析的“馬糞爭奪案”。而帶著獨立思考、審慎質疑的態度研讀和思辨,是對作者一片煞費苦心的最大尊重和致敬。

二、一坨馬糞引發的懸案

薛教授在《講義》中第1章第2講,提到了“馬糞爭奪案”的故事。背景情節不復雜,大意如下:

100多年前,美國人A撿了若干馬糞堆在馬路上。由於太多拿不動,回去取車準備第二天來運,但走之前並未在馬糞上做任何標記。

第二天早上,B看見了,向巡邏人打聽後,覺得這些馬糞無主,就運回自己家當肥料用了。

到了中午,A帶車過來,發現馬糞沒了,問到是B拿走了,與B爭執,鬧到法庭。

問題來了,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把馬糞判給A還是B呢?為什麼?

讀者們很容易意識到,此處的馬糞只是爭議的客體,換成西瓜也好、圖書也好,都不會從本質上影響分析思考的邏輯框架。

三、公平和效率

《講義》中,教授似乎認為應該把馬糞判給A,因為這會讓社會形成共識:“凡是經過人類勞動的成果,都是財富;凡是財富,就都有主人;有主的財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要尊重別人的財富,不能見到就拿走”,使得人們用不著花很大的工夫保護自己的財富,因此也會更積極地去創造財富和積累財富,最終使社會更加富足——看上去是為了公平,其實背後是對整體社會長遠發展的效率的考量。

很可惜,這個邏輯鏈條只有最終結論的立意是對的,但依託的案例和推導的過程有待商榷。

四、產權界定的好處

提煉歸納一下,我們發現,這其實是一個關於物的產權如何界定的問題,簡稱“確權”。確權有什麼好處呢?

首先,確權對創造財富的人有激勵作用。當人們知道自己創造出來的財富能夠被認可歸自己所有時,會獲得安全感,提升積極性,從而願意繼續創造和積累更多的財富。小王包下一片田地種橙子,豐收結果後有權採摘、食用或用它交換食鹽、拖拉機和電冰箱,小王才會願意投入更多的勞動,種更多的橙子。

然後,確權使人們形成了對財富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的穩定預期,人們可以按照既定的計劃合理安排對財富進一步加以利用、轉化,提高了創造財富的效率。老李買了一塊地、建了一棟廠房、購買了機器設備、僱傭了工人,生產玻璃杯。土地和廠房不會被強制收回、拆遷,機器設備不會被搶走、砸壞,老李就有信心指定長期生產計劃、投入資金進行研發、優化工藝流程和提高產能、降低生產成本和提升產品質量。

另外,確權為可能產生的爭議提供了參考標準,人們因此可以制定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案,儘量避免創造出來的財富產生無謂的流失損耗。界定好河的這一邊是小王包下的田地、那一邊是小周包下的,小王私自在小周的界內進行育種和採摘就會被裁定為侵權,需要賠償小周的損失,今後小王就會注意不要越界,避免了小周的進一步損失。

五、產權界定的標準

既然確權有這麼多好處,那麼應該遵循什麼原則來完成確權工作呢?一樣東西到底屬於A還是B,不能憑A、B或第三方的主觀偏好,也不能憑A、B的一面之詞,同樣不能憑第三方與A、B誰的關係更好。總要有一個客觀、普遍適用、可操作的標準。

我們認為,這個標準就是效率。此處的效率是指社會的整體效率,而非其中個別人或組織的效率。一種確權方案如果經過無數次反覆實踐,最終相對其他方案更能提高社會的整體效率,則就是理想的方案。反之,就不是那麼理想。

可是,哪種方案下社會的整體效率更高,要如何判斷呢?畢竟社會是一個極多要素構成的超級複雜整體,確定社會的整體效率是多少,是不是需要通過超級計算機沒日沒夜的大量計算,最終算出來一個結果?今時今日,大多數人都容易理解這種方法是不太可行的。

更簡便的策略,是直接看看分別執行兩種方案的社會互相打一架。誰能打贏,誰能活下來,大概誰的效率就更優一點。這種方式比較直觀,大部分人容易理解、認同。八國聯軍入侵,清廷一敗塗地,誰代表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也就不言自明瞭。

效率的低下,導致生產力的低下;生產力的低下,導致軍事力量和技戰術的低下;軍事力量和技戰術的低下,導致兩軍對壘時吃虧,最終亡國滅種。畢竟,“活下來”本身,目前看來還是生命的首要內生目的。

六、產權界定的效率

教授在《講義》中提到:“保護產權的努力是會消耗資源的,這種消耗越大,資源的淨值就越低;社會的道德規範,越是能夠幫助降低這種消耗,社會財富的積累就越多”。我們非常認同這個觀點。

如果一個社會在產權界定環節花掉了大量的資源,則在財富創造環節能分配投入的資源就相對少了很多,與其他社會的效率競爭中就會處於劣勢。

回到“馬糞爭奪案”,如何進行產權的界定可以花費成本最低、消耗資源最少呢?我們認為,此處需要引入對概率的分析。

A撿了馬糞、將其在馬路上堆積起來,是對馬糞這個客體施加了勞動;B將馬路上的馬糞運走、用作肥料,同樣對馬糞這個客體施加了勞動。在界定馬糞的產權時,應考慮B看到馬糞時,馬糞已經是有主狀態的概率。

顯然,這些馬糞大概率是曾經有主的,因為其表現出明顯出自人工勞動的痕跡,畢竟散落在路邊各處的馬糞不會自動聚集在一處,必然是有人有意識地把它們堆積在一起的。這是第一重概率。

可是,僅僅分析到這裡還不夠,站在B的視角,他會想:馬糞的原主人為什麼不將其運走,而任由其放置在馬路上呢?有可能是忘記帶車來、回去取車了,可是正常人如果不是個馬大哈,在撿、運馬糞之前,怎麼會犯忘記帶車這麼大一個紕漏呢?就算真的忘記帶車了,怎麼會明知道堆放整齊相比散落路邊會更易被他人順手運走,還要先撿好堆放整齊再回去取車呢?就算真的也沒想到這一節,怎麼會連任何標記都不做,就這麼大剌剌隨意放置呢?難道不知道堵了馬路,影響了他人通行,隨時可能被清理走嗎?看來,我無法判斷這堆馬糞當下仍是有主的,那就問問熟悉附近情況的巡邏人吧。啊,連他也不知道,那大概率是已經被丟棄了,沒人要了。

這是第二重概率。

如果只考慮第一重概率,沒考慮第二重概率,就會誤認為產權是先驗的、屬於A的,且始終無法被A放棄的。但如果將第二重概率納入考慮範圍,則就會注意到A先獲得產權、又放棄產權,導致馬糞在當下已經處於無主狀態的可能性比較大。

現實生活中,人們經過成本收益的計算,經常放棄已經獲得的產權。小張在麥當勞買了一個巨無霸漢堡,吃到一半就飽了,將另一半扔進了垃圾箱,就是放棄了對另一半漢堡的產權;此時這半個漢堡暫時是無主的,撿垃圾的老胡從垃圾箱裡將這剩下的半個漢堡又拿出來吃掉了,就是重新獲得了這半個漢堡的產權並進行使用、收益。

如果A大概率放棄了對馬糞的產權,則下一個對馬糞施加勞動的人B就可以合理自然地獲得對馬糞的產權。確權者在進行產權界定時,更高效的方式是衡量涉及的各方是否保留或放棄產權的概率,否則就會浪費大量的成本在無效的確權行為上,降低社會的整體效率。如果警察和熱心群眾又是登報又是發微博發朋友圈,騎著摩托車三天兜遍整個城市,費了老勁找到A,好心好意告知“你有馬糞沒拿,放在門衛了,趕緊去拿”,A漫不經心一邊打著王者榮耀一邊敷衍地回答“哦,不要了,送給要的人吧”,該有多吐血?

現實生活中,如果小張去派出所報案,說老胡偷吃了他臨時放在垃圾箱裡的半個漢堡,警方是不會受理的,因為把吃剩下的漢堡丟進垃圾箱極大概率表明就是不要了,再去花精力確權完全是在浪費時間;把嶄新的哈雷摩托車停在自家別墅的院子裡不鎖被偷了,和把破舊的二手自行車停在小馬路街邊不鎖被偷了,如果去報案,警方對前者可能比較重視,後者可能就不受理,也是因為前者通過別墅的籬笆圍牆、摩托車的新舊程度和價格等因素強烈宣示了產權,人們會認為其極大概率是有主的,而後者則會造成人們認為其大概率已經無主的感覺,對後者的確權效率很低,極大地浪費花在確權工作上的成本。

七、結論

由於A的行為給人們造成了馬糞當下大概率無主的感覺,確權者將馬糞判給B是更公允的,綜合確權成本更低,長遠看對社會的整體效率更有利,而不是教授認為的判給A。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自己的東西自己管管好,不要隨地亂丟,否則如果被人撿走了,大家都很忙,政府可不浪費納稅人的錢幫你這個馬大哈找哦。

你們以為我真的在說馬糞麼。別太拿衣服。

([email protected]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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