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法院公开审理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颍州法院公开审理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现场

颍州法院公开审理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颍州法院公开审理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和区直干部

颍州法院公开审理监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被告人宣读忏悔书

8月2日上午,颍州区法院依法对阜阳市民用航空局原计财科科长耿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该案是颍州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例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航局职工和区直机关干部等共计100多人参加了此次庭审。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耿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阜阳民用航空局计财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款196.21209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开票据并更改报销票据数额的方式,从本单位多报销费用10.3万元占为己有,并将保险公司理赔本单位的财产险损失4.4万元通过不入账的方式进行私分,共套取、侵吞本单位钱款14.7万元。其行为涉嫌贪污受贿。

庭审中,检察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大量的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供述,随后经过质证、辩证,进入最后陈述环节,耿某某声泪俱下为犯下的罪行进行忏悔,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此次公开审理,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台下参与旁听的公职人员更直观地了解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深刻体会到了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为公职人员远离违纪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旁听此次庭审触动很大,一定会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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