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 投诉请求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江苏省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新沂市联席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沂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引导全市相关市直机关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类信访问题的解决。

目前,

将法定信访事项19件,按照《新沂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要求,分流到相关责任人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工作方法,真正起到引导和分流作用,确保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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