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持刀相对拒执行,法院干警行动果断不畏难

被执行人持刀相对拒执行,法院干警行动果断不畏难

被执行人持刀相对拒执行,法院干警行动果断不畏难

被执行人持刀相对拒执行,法院干警行动果断不畏难

6月22日,白山市江源区法院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李某暴力抗拒执行,江源法院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2017年3月1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根据已生效判决,向白山市江源区法院申请执行其与朱某、李某夫妻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偿还26000元,江源法院依法受理。但在执行过程中,朱某、李某隐匿行踪、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致使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完毕。

近日,根据申请人杨某提供线索,经多方查找,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朱某、李某二人住处。2018年6月21日下午,江源法院两名执行干警前往朱某、李某住处,因朱某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决定依法传唤李某至法院接受询问,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在干警向其二人出示证件并宣布对其传唤后,李某对传唤置之不理。在依法强制带离李某的过程中,其激烈反抗,拿起菜刀相威胁,幸亏干警及时避开,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江源法院迅速出警增员,并将李某强制传唤至法院,承办法官再次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当场履行了案款,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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