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笛何須怨楊柳」里的「羌」,究竟是個啥?

“羌笛何须怨杨柳”里的“羌”,究竟是个啥?

中國地理遼闊,物產豐富,幾千年來產生了不少民族與政權。我們在初高中歷史課本中學到的羌、鮮卑、突厥、匈奴等都屬於重要的少數民族。他們建立的政權都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南北朝的北朝政權統治者多為鮮卑族;突厥有突厥汗國;匈奴曾建立過匈奴國。匈奴帝國之後,活躍於蒙古草原上的各遊牧部族一直有建立遊牧國家的傳統。只有羌,特別是西羌——漢代黃河上游的高原河谷遊牧部族,對於組成“國家”不感興趣。

但是羌,不僅是華夏族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對中國歷史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形成都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羌笛何须怨杨柳”里的“羌”,究竟是个啥?

高原河谷遊牧的西羌

王明珂

西羌在中國歷史上未若匈奴、鮮卑、突厥、蒙古那樣赫赫有名。主要原因並不是他們給中原帝國帶來的麻煩少——造成東漢帝國衰亡的外敵主要是西羌,而不是匈奴——而是,他們沒有建立其“國家”,沒有像“單于”那樣勢力強大的領袖,甚至缺少功績顯著可流傳於史的英雄。事實上,漢晉時期華夏所稱的“西羌”,是黃河上游一些統於各個部落的人群;他們只有在對漢帝國作戰時,各部落才暫時結為部落聯盟。各個部落都有自己的稱號,但顯然並不是“羌”——這只是華夏對他們的泛稱。

“羌”這個字,由羊、人兩部分併成。遠在商代,商人便稱西方有些異族為羌,大約指今日陝西東部、山西南部一帶與商人為敵的人群。從“羌”這個字的構造,以及從考古資料所見商周之際北方養羊的風氣愈來愈盛,且這樣的混合經濟人群也往南方進逼的情況看來,商人稱一些西方部族為“羌”,其意是指他們心目中西方那些“養很多羊的異族”。漢代許慎在所著《說文解字》中,釋羌字為

“西方牧羊人也”;這應很接近商人心目中羌的概念。只是,東漢時人所稱的“羌”並非在陝西或山西,而是在更西方的青海東部與甘肅西南部。這是因為,西周以後華夏認同形成,並西向擴張;當西方的周人、秦人及西戎等都逐漸變成華夏之後,“羌”這個華夏心目中的我族邊緣概念,便持續往西移指更西方的異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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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湟及青藏高原東緣的羌人牧區圖

秦漢時,隨著帝國的西向擴張,華夏接觸並認識了更多的西方異族;他們先以“羌”這個古老異族稱號來指稱隴西一帶的異族,後來這些異族也成為華夏後,華夏又稱新開發的河西四郡上的一些異族為“羌”,最後,約到了西漢中期以後,“羌”才主要被華夏用來指稱青海、甘肅之河湟(黃河上游及湟水流域)一帶的異族。在這裡,我探討的對象便是漢代居住在河湟地區的羌人。

由於他們與漢帝國有激烈、血腥的衝突,因此漢代之人對他們有許多的描述與記載,也使得本地各部落人群成為華夏心目中“羌人”的主體、核心。

河湟羌人的遊牧經濟

西漢中期以後,漢帝國的勢力逐漸進入河湟地區(蘭州以西的黃河上游與湟水流域一帶,約在今甘肅西南與青海省的東部)。東漢時由於漢帝國駐軍、殖民於河湟,造成本地羌人各部落與漢帝國間劇烈的軍事衝突。在這樣的背景下,漢帝國史官有了河湟駐軍、官員所提供的關於羌人的資料,也有了描述這些西方異族的動機。這些由東漢後期以來累積的資料,後來都被公元5世紀時的范曄寫入其《後漢書》中。

根據《後漢書·西羌傳》(以下簡稱《西羌傳》)的記載,我們可以概要地重建漢代河湟西羌的遊牧生活。首先,《西羌傳》對河湟部落之民的經濟生活有一提綱挈領的綜述:

所居無常,依隨水草。地少五穀,以產牧為業。

此記載說明,基本上他們是行遊牧的,但“地少五穀”這樣的陳述,似乎是說他們並非絕無農業。的確,《西羌傳》及《後漢書》其他篇章中都有河湟羌人從事農作或儲存穀類的記載,因此學者們多認為漢代河湟羌人是兼營農業的遊牧人群。亦有學者推測他們中有些是定居農民,有些則是行遊牧的牧民——與當代本地藏族有農人、有牧民是一樣的。

羌人部落及其社會

西羌與匈奴最大的不同在於,後者有國家組織,而前者為許多不相統屬且經常相互掠奪的部落。這樣的差別,與兩者在遊牧經濟生態上的差異有密切關聯。

首先,匈奴與羌人社會間的鮮明差異也表現在考古遺存上。俄、蒙與中國考古學者皆曾發現隨葬品豐盛的匈奴貴冑王侯之墓,及其城鎮與大型宮室建築。這些上層社會遺存中,常有來自遠方的珍貴物品。然而在青海河湟地區,卡約文化(中國西北地區的青銅時代文化,因發現於青海湟中卡約村而得名)大部分地方類型都在戰國時期消失。只有少部分,如大華中莊類型(湟源大華中莊出土的百餘座卡約文化墓葬,稱為大華中莊類型,一般認為這是最晚的一種卡約文化遺存)遺存,能延續至漢代。然而其遺存也主要是簡單的墓葬,少有遺址;遺存中沒有懸殊的社會貴賤貧富之別。生活工具與畜產之外,只有一些製作簡單的隨身飾品。這已顯示西羌與匈奴在社會文化上的差別。

其次,根據中國歷史文獻記載,匈奴單于與各王都有數量龐大的臣僚、部屬;這些貴族入葬時,有“金銀衣裳”與“近幸、臣妾從死者多至數十百人”。羌人豪酋(qu)恰與此相反。《後漢書》中有一則關於東漢末之梟雄董卓年輕時與羌人豪酋相交的有趣記載。這個記載稱,董卓在年輕時曾到羌人地區遊歷,結交了一些當地的羌人豪酋。後來他回到鄉里,有一天他在野外耕種,幾個羌人豪酋一道來看他,董卓便把耕牛殺了來招待他這些羌人朋友。這幾個羌人頭領很感於他對待朋友的誠意,於是回來後募集了千餘頭牲畜送他。這個記載中的羌人豪酋十分平易,與漢民董卓平等相交,其贈予董卓的禮物數量雖大,但也不過是些平實的家畜而已。

部落結構

在人類學中,“部落”是一個被泛用的名詞,包含許多不同的人類社會組織形式。無論如何,美國人類學者薩林斯對部落的定義,或能代表人類學者的普遍看法。他稱,部落是一種其內部群體間不準相互報血仇的親屬群體或社群。然而,就因為部落以“親屬血緣”關係為骨幹,所以其內部常有循此親屬關係的次部落群體,而各次部落群體間也難免有敵對關係。如前所言,相當於“部落”的羌人社會群體,在中國漢晉文獻中皆稱作“種”或“種落”——“種”這個字也隱喻著其成員間有血緣或有共同起源關係。因此羌人的“種”或“種落”便是部落,或更正確地說,指各大小層級的部落。

“羌笛何须怨杨柳”里的“羌”,究竟是个啥?

部落示意圖

河湟羌人部落由一些領袖,漢文獻稱之為“豪酋”,及其“種人”與“附落”構成。豪酋有大豪、中豪、小豪。《漢書》記載,趙充國曾懸賞緝補犯罪的羌人頭領,依獵得“大豪、中豪、下豪”賜賞金不等。種人應是與豪酋有遠近親屬關係的部落民眾;附落則指與豪酋或此部落主體民眾無親屬關係的“他種”,其原部落可能離散或衰微,因此他們依附於此部落以求生。

以資料較豐富的

“燒當種”來說,“燒當種”指一個大範圍的超部落血緣部族群體,其下各級部落均奉“燒當”為始祖。燒當種中的滇良家族是一個大部落,它內部各部落隨著世代變遷。如在滇良過世後,這部落分裂為兩個部落——滇岸部落與滇吾部落。滇吾仍在位時,他的部落中有號吾、東吾、迷吾等三個次部落,分別由其子率領;如前所言,他們應是出於不同母親的半弟兄。滇吾去世後,這部落便分裂成三個部落——號吾、東吾、迷吾等皆成為獨立部落。

中國歷史記載雖稱滇良傳位給滇吾,滇吾又傳於東吾,看來有父子線性傳承,但實際上各部落是獨立行事的。漢帝國曾同時對付號吾、東吾、迷吾等三個部落。同一家族的這些部落有時雖聯合行動,但大多數時候他們自主行動,自行決定與漢帝國的戰、和與降。

以大豪、中豪、下豪這樣的稱法來看,滇良家族之部落組織似乎至少有三層——我們且稱之為部落、次部落與小部落。一個部落的豪酋(大豪),或不止娶一個妻子;每一妻及其兒子們(其中一人為首,相當於中豪)率領部分族人(種人)與附屬小部落(附落)形成一次級部落。在此層級下,族人及附屬小部落中也有其頭人(下豪,可能為中豪的弟兄)。當此部落豪酋過世,每一次級部落之豪酋及其親弟兄們,率領其子、親屬、附屬部落、牧團獨立成一新部落。此部落首領之母,便是團結這些親弟兄及他們的兒子、親屬、部眾的“共同起源”象徵。這樣的大部落中又有次部落、小部落的組織,便是我在前面一再提及的遊牧社會之“分群性社會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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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人牧民的生存抉擇

漢代華夏稱作“羌”的人群分佈很廣,除了河湟諸羌外,還有今川西康藏地區的山間部落人群,以及河西走廊到天山南路的部分遊牧人群,東漢時期又有許多河湟羌人部落被漢帝國強迫遷於帝國的西北邊郡,因此漢代“羌人”的經濟生業與社會組織自然也因時因地而有相當差別。無論如何,這些被稱為“羌”的人群有一共同的社會政治特質,那便是,在他們中間不易產生廣土眾民的國家與中央化王權——中國歷史文獻對這樣的人群社會常見的描述詞便是

“無君”

對於統於一君的華夏來說,“無君”的詞意近於野蠻、不文明。因此漢代華夏較尊重蒙古草原上統於單于的匈奴,對於“無君”的西羌則十分鄙視。漢晉時期華夏認為匈奴的祖先為夏后氏(大禹)的後裔“淳維”,或黃帝后裔“始均”,卻認為西羌始祖為秦國的戎人逃奴“無弋爰劍”——由此也可看出他們在華夏心目中的地位高下。

西羌的分群、分散性部落社會結構,表現在他們與漢帝國的交鋒上便是,羌人各部落只能結為暫時性的部落聯盟,且每一次結盟都要各部落先解除宿仇、交換人質。戰爭一結束,此聯盟即瓦解,各部落又回到為生存資源的爭奪、爭戰之中。

在這樣的分群性社會結構中,每一小社會群體(牧團、小部落)都為其命運自作抉擇;何時從冬場出來開始春季放牧,何時分裂成更小的群體各自遷徙求生,以及是否與其他部落結盟以對抗另一部落聯盟或漢帝國。這便是為何,在漢晉文獻中多有數百個羌人豪酋一起向漢帝國投降的記載,而這樣的記載沒有出現在漢文獻對匈奴的描述中。在匈奴,單于或諸王可決定與漢帝國的戰與和;對於西羌,或戰或降是每一牧團與小部落自行作的決定,因此經常來向漢帝國投降的是數百個“豪酋”。

然而,雖沒有國家組織,但並不表示羌人容易對付。事實上,漢帝國為了“羌亂”付出極大的代價。

他們不曾要求開關市、不曾要求和親,沒有“王”可控制各個小部落群體的行動。因此當數百位首領一起來降時,不知何時他們又會叛離;與其作戰很容易殺得他們“一種殆盡”,但那只是牧民們分群、分散各自求生下的假象,不多時各部又集結起來與漢軍對抗。鄙視其“無君”實因漢帝國對西羌社會缺乏瞭解;對其缺乏瞭解,也使得漢帝國對於這些的西羌部落幾乎是束手無策。

公元87年,漢軍設鴻門宴,殺了迷吾部落來降的800多位羌人豪酋。這樣的殺降行動,也表示漢軍將領認為敵人的“投降”並不能解決問題。因此這個悲劇是一重要表徵、表相,其背後的本相是漢帝國侵入並佔領河湟谷地使得羌人失其生計所倚,是部分羌人部落、牧團選擇投降以求生存,是階序化、中央化帝國威權難以瞭解及控制平等化、分群化部落社會。

殺了所有來降的羌人首領究竟不常發生,漢帝國對於來降的羌人部落更普遍的處置是強迫遷移,將他們遷到帝國的西北邊郡。在這些地方,原來帝國的邊郡民眾生活便不容易,一個個的羌人部落移入後,本地人群間的農牧資源競爭就更激烈了。在許多羌人與漢民的糾紛中,漢地方官員偏袒漢民,常是造成“羌亂”的初因。漢軍來平亂時,不分哪些是“亂羌”而到處侵擾羌人,使得許多羌部落再度結盟反抗或到處流徙,造成更大的動亂。

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所謂“羌亂”並非只是羌人的動亂,而是讓整個帝國西北邊郡及關中地區,無論是羌民、漢民或是歸降的北方草原部族之民,皆被捲入的社會動盪。我們從歷史文獻記載中得知,這些反抗漢帝國的“叛羌”領導群體中有羌人也有漢人。其二,在漢帝國西北邊郡這樣資源貧乏的地區,絕大部分鄉民時時都在饑饉、暴力威脅下,一有動亂就更是無法生存。因此當社會有大動亂不安時,甚至平時,大家都需投入可暫且求生或可得到保護的權勢、武裝團體之中。這也是為何經常“羌亂”——發生便如滾雪球般擴大的原因。

最後,我們可思考一個問題:同樣是遊牧人群,為何北方草原的匈奴可凝聚在“國家”組織之下,而西北高原河谷遊牧的羌人卻經常只在其各級“部落”組織之中?我認為,此與兩者之自然環境以及遊牧經濟生態有關。在環境資源上,匈奴各部落之領域(分地)資源不足以維生,而且這些資源難以預期。因此他們發展出超部落的“國家”,將其經濟生業領域擴張至與中國、西域、烏桓、丁零等地人群相接的地區,因此得以由掠奪、貿易、貢稅等“對外”之輔助性經濟活動中擴張其生存資源。因為他們向外取得這些輔助性資源的對象是如烏桓、鮮卑、烏孫那樣的大部落聯盟或國家,或如漢帝國那樣的龐大帝國,因此超部落的國家成為爭取及維護資源的經常性政治組合。

河湟羌人所生存的環境也是一個資源匱乏的地區。由於河湟地區的地理封閉性,以及高山河谷地形,使他們難以發展對外關係以取得遠方的輔助性生活資源。更重要的是,一部落如能控制如大小榆谷那樣的美好河谷,在谷地種麥,在附近的山地遊牧、狩獵,生存所需大致無缺。因此其遊牧之外的主要輔助性生業,農業、狩獵,使得肥美的河谷、山谷成為資源可預期而值得傾力保護與爭奪的對象。如此,羌人的資源競爭對手,或向外獲取輔助性資源的對象,都是其他羌部落。如此“部落”成為保護本身利益及向外取得輔助性資源最重要的群體。部落的分群性結構(層層的次部落、小部落與牧團等)及“平等自主”原則,更使得每一小群體都自作抉擇,以求生存或擴張其利益。於是各大小部落為了爭美好的河谷而爭戰不休,互相掠奪。無止境的部落戰爭使得各部落互相猜忌、仇恨,在這樣的人類生態下,任何超部落的政治結合都是短暫的。

摘自《遊牧者的抉擇》

“羌笛何须怨杨柳”里的“羌”,究竟是个啥?

[美] 巴託·J·埃爾莫爾

林相森 張雪媛 譯

定價:68.00元

2018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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