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說,主張寬容的人,萬勿與他接近。有什麼道理嗎?

醉清風ycxwyx


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別人對我好,我就以好回報他。

別人對我不好,我就明確地懟回去。

如果以德報怨,就會讓人覺得,你好欺負。

被欺負了,還笑臉相迎,是無能的表現。

知道的人,認為你修養好。

不知道的人,認為你太窩囊。

人的尊嚴,不是靠別人施捨的。

人的尊嚴,是靠自己爭取的。

人的尊嚴,需要自己去維護。

做人,最重要的是,是非要分明。

你心裡必須有一杆黑白分明的秤。

如果是非不分,就是個糊塗蛋,被人賣了還在給人數錢。

如果以德報怨,就會助邪惡,縱容不法。

看看現在社會,滿大街詐騙、碰瓷、汙賴的事情,有多少是因為和稀泥造成的。

因為你處理這些事情時沒有秉公執法,造成人不畏法,違法成本太低。

這都是縱容造成的!

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

我們不要以德報怨!

我們要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讓好人有好報!

讓惡人受到懲罰!

如此而已!


是非說醫


另類君答題^_^

首先幫題主把題目補全。魯迅原句:“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無與他接近”。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是說,有一種人常常對別人肆意攻擊,卻提倡“寬容”,反對報復,這種陽奉陰違,表裡不一的小人,應該敬而遠之。

縱觀魯迅一生,縱橫馳騁文壇數十年,交友甚眾,卻鮮有善終,尤其與胡適、林語堂、徐志摩等人從朋友到敵人,儘管原因一言難盡,然而魯迅一生摯友,也只有許壽裳算是一個,令人不勝唏噓。

按我們現在的社交觀點,職場中卑鄙小人總是有的,這種貨色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如果要與之迎合,耗費時間精力不說,說不定哪天就被這種人禍害了。

而偏偏這種人總是打扮出一幅“為人耿直不屈一身正氣,哼哼哈嘿”或者“宅心仁厚”的樣子,所以,遇到這種人,還是敬而遠之的好。

“遺言猶沉痛,勿做空頭文學家”。

魯迅遺言放到今天,仍然管用。


另類文史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凡事都有原則,遊戲有遊戲規則,做人有做人的底線,做事有做事的準則。無原則地對人對事,和稀泥或糊塗辦事,表面一團和氣,實際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對殘害自己親人的兇手心慈手軟,以德報怨,這正是君子行為嗎?

公交車上,老人逼年輕人讓座不成,與人扭打,經過有關單位調查調解,被打得口鼻流血的年輕人最後還得向打人者道歉,這是哪門子邏輯?

魯迅先生是中國近300年來最敢說真話的人。他在1936年10月的“寫給親屬”之(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原意是:自己本身就是在損害、報復別人,但卻標榜“反對報復、心地要寬容”的人,千萬不要跟他接近。

對於損害他人卻還主張寬容的人,魯迅先生嗤之以鼻。

“感傷害過我們的人,是他們磨練了我的意志;感恩欺騙我的人,因為他增進了我的智慧;感恩蔑視我的人,因為他喚醒了我的自尊……” 把別人對自己的傷害、欺騙和侮辱當成自己成長的動力,這簡直是胡說八道。

岳雲鵬15歲在餐廳當服務員,有一次因寫錯單子,給客人多算兩瓶啤酒,不論他如何道歉,如何補償,對方還是不依不饒。幾個小時內,客人把岳雲鵬的祖宗十八代都罵遍了。多年後他回憶這段往事時說:“到現在我還是恨他……我特別恨他!我到現在還恨他!”

人是感性動物,每個人的成長經歷不同,成長環境各異,所受到的創傷程度也不盡相同,但是,不是每個人的傷口都能自動癒合的。

憑什麼別人傷害了我,勸我要以德報怨?這種人,能接近嗎?


青山紅豆心


“主張寬容的人,萬無與他接近”這是先生《遺囑》7條中的最後一條,它的前面還有兩句:“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魯迅先生的遺囑也如他的文章一樣犀利和深刻,與眾不同。先生是一個鬥士,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也沒有停止戰鬥。

魯迅一生都在同封建禮教、假仁假義作鬥爭。先生的任何文章,包括他的這份遺囑,我們都只能去理解,因為沒有感同身受,很難切身體會到封建禮教吃人不吐骨頭的殘忍與血腥。

“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無與他接近”對這句話的理解不能拆開來,如果拆開來去讀它,就會讓人曲解。讀經典一定要自己去讀,自己去理解,才可知前因後果,脫離了時代背景去閱讀去理解都是有偏見、不全面的。

這句話作為我是這樣理解的:一個自己是損人利己的人反對別人報復,還主張寬容,這難道不是強理?、不是道德綁架?、不是虛偽嗎?、不是假仁假義嗎?真的惡人不可怕,他臉上刻著著惡字,讓人一目瞭然。更可怕的是臉上寫著“善”、刻著“仁”,內心卻是陰惡無比的人,這種吃人不吐骨頭的人恰恰是滿嘴的仁義道德,讓一般人看不透其本質。這種假意在家人中,在朋友中都會遇到,傷害人的人到最後反而是最應該值得同情的人。

先生的這個話就是批駁虛假,假仁假義的人不可結交,因為他比惡人可怕太多。


凌寒獨自開


貌似有些道理!對妻子出軌的嫌疑我表現得相當寬容大度,但她揚言不能接受我的親近;難道離婚是唯一的選擇嗎? 人啊,是奇怪的動物;發現她的種種不正常後,我反而為她的出軌找名正言順的理由。我不該在她虎狼般慾望裡悄然抽身;我不該結婚幾十年未交分文;她寂寞時,未吧她擁在懷裡疼上幾分;她患病時,那怕遞上一杯開水,也許她倍感溫馨;總之出軌不是偶然,是我的不作為讓她被人撬開了慾望之門。 想著她的好,念著她的溫存;言語間,她的出軌被我披上了合情合理的認可;都說女人出軌只有0次和無數次一說,我偏偏不信邪!在生命裡,難得有那位默默無聞者不懼苦累的疼你;多個人愛你,不好嗎?!


han995833


我想魯迅先生似乎再說一種人,缺乏原則的人,而非單純寬鬆的人,像魯迅這樣曠世的大才,豈不知寬鬆乃一生人之不懈追求的素養嗎?

我們在寬容別人做的並不理想,也在堅持做人原則時,似乎更自己給自己臺階。



所以,又不寬容和在原則上缺乏堅持態度的這些人,並不是魯迅先生本句話直指的,我如是猜。

孩子淘氣,可以寬容,孩子懶散,就要警惕,接下來要做的的是在孩子成長這事上,此時該做些什麼呢?堅持什麼樣的原則去做事呢?堅持創造一個勤奮的成長環境,……

寬容當做成了縱容、嬌慣、放任、喪失把持友情、親情和愛情的原則及立場時,這種寬容你我和魯迅先生一樣,遠離。



魯迅先生這句話不能成為對他人缺乏體貼、換位思考、不斷付出等人的藉口,來逃避責任、發現自身恰恰心胸狹隘。


王海斌2019年盡心致勝


對於這個問題,不能不先提一句話,“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對於歷來提倡的“恕”道,近年來多有文章抨擊,好像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正常的,不如此怎出的了胸中的一口惡氣。我不得不說這純粹是誤解了“恕”的原意。

首先講“恕”是為了遠“怨”,講“恕”的前提是“躬自厚”,前提是必須要深厚的個人修養。而“責”並不是指責備,而是要求的意思,“責人”是對別人的要求。這裡有點兒推己及人的意思,出發點是這件事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會怎麼做。用現在的話說,一件事自己沒做到就不要要求別人。所以要“責人”先看看自己有沒有資格,這是最基本的“恕”。

如果你的修養更高深一步,很多事都不縈於懷,自然也不會將別人的一些小錯誤放在心上,自然就做到“薄責於人”。這裡一個重要問題許多人沒搞明白,“恕”道是由提升個人修養開始的。修養不到,想恕也恕不了。心裡明明恨的要死,嘴上卻說原諒了,弄得晚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自怨,怨人,被人怨,弄得一塌糊塗,想想是不是這個理兒?所以寬容這個東西來不得半點兒虛的,心裡過得去就是過得去,過不去你說破大天也過不去。

魯迅先生的原話是:“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魯迅先生這句話可算是君子之言了。自己不願吃虧,佔了便宜還不讓人報復,這不是混蛋是什麼,他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寬容。君子主張的可不是寬容,君子主張的是“躬自厚”而“恕”道自在其中。“躬不厚”還寬容個啥,不害人就不錯了。

君子對待“怨”也有自己的原則,可不是寬恕啊,有句話叫做“以德報德,以直報怨。”本來君子要做到遠“怨”,可是談何容易。不要聽到一個“直”字就胡作非為,有人常說,哎呀那是個直性子人,別和他一般見識。領導還沒批評兩句就蹦起來要揍人,性子直嗎?這是糊塗。什麼叫“直”不好說,不“直”的我倒能說幾樣,第一個摻雜個人情緒不叫直,注意是情緒,不是情感,合情合理的,不是由於自身不合理的情緒引起的不在此列。二是對人對事懷有偏見不叫直,三是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叫直,你說這個人得罪過我,我得想法整他一下,這不叫直。暫時總結這三點。所謂君子坦蕩蕩,“直”做到了,就可以稱為君子報仇了。做到了“直”,寬恕也由你,不寬恕也由你,因為沒有違背天理人情。反過來看一個主張寬容的人是否做到了這個直字,究竟為什麼要寬容,合情合理的當然要聽。殺人要有可殺之道,恕人也要有可恕之道。

總的來說,魯迅先生的話並不是反對寬容,一個君子必定是有原則的,一個做著壞事還不讓你反抗的人是什麼人?壞蛋唄,先生的主張是遠離他,這也是“直”,也是離“怨”之道。


夕魄騰輝


這是魯迅遺囑的一段話,這段話顯明瞭一個道理:表裡不一的人,暗地裡搞破壞,但表面上還主張寬容。暗地裡做了很多損人利己的事情,表面上還標榜自己是寬容,心胸寬廣的人,對於這種人,先生告誡我們千萬不要和這種人交往,否則會上當受騙,輕則破財,重則沒命。

綜上所述,魯迅的這句話是至理明言,現在還有些人說魯迅這段話顯示魯迅心胸狹窄,人格有缺陷,這種定調是荒謬的,是對魯迅精神一種歪曲。在現實社會我們還不是經常做一些荒謬的事情嗎?對一些損害人格和國格的事一忍再忍,一廂情願主張著寬容,這樣做的結果反而換來的是讓人看不起,覺得我們自己無底線。所以,魯迅的忠告"萬勿和他接近",不是心胸問題,更不是人格有缺陷,而是原則性問題,大是大非的問題。這就是魯迅過人之處和洞察一切的彗眼!


張文禪


魯迅是個愛憎分明的人,他有原則性和理性的分寸!寬容的人,缺少的正是原則性和理性的分寸,對待錯誤寬容,對待敵人寬容,這是魯迅不能容忍和接受的!對待敵人,魯迅舉起的是拳頭和獵槍,對待同志朋友則如春天一樣的溫暖,如魯迅對待劉和珍君。所以魯迅反對那些立場不堅定的人,他主張的主要是對待敵人不能夠寬容,而不是對待同志朋友不寬容!

尤其是魯迅生活在舊中國,他痛恨的是漢奸,賣國賊,軍閥,還有腐敗的民國政府!他對勞動人民始終充滿了同情!如祥林嫂。他痛恨這些人,沒有原則,沒有立場,置民族於危亡而不顧,謀一己之私!

所以不能斷章取義的理解為,他對所有的人都不寬容,魯迅報復的都是他的敵人,聽說過他報復過普通的人民大眾嗎?沒有!

所以對魯迅的遺囑,要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


日出東方29342


一句話文章回答:

我們不是生活在全民宗教的社會,寬容不能泛泛而談。

人的行為是由自身負責的,不能犯錯後寄希望於別人寬容。敢做敢當方為男兒本色!若寬容泛化,則必定會助長邪惡。社會人是需要負責的人,應認清自己的責任和行動的後果再行動,犯錯後必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請人寬容。

寬容是有底線的。魯迅是主張痛打落水狗的!侵略者失敗時往往要求寬容,除了中華民族,估計沒人會答應。魯迅說的是真理,如果是蔣介石的高參,估計小日本現在還沒還完債的,不至於到現在還那麼囂張都不道歉。看來,只有在下次戰爭中,把上次犯下的罪惡一併清算。

寬容得看對象。對於敵人,仁慈就是罪惡。對於朋友,應該放寬心態,沒必要睚眥必報。

寬容得看行為性質。對於貪汙腐化和吃拿卡要行為,當然要嚴厲打擊,不能手軟。對於在探索創新和改革試水中的行為,我們還是支持他們一把,建立容錯機制,讓他們放手敢幹大幹。畢竟沒人突破現狀,就不會有社會進步。

寬容是種好品質,但不能用錯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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