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区分

近年来国家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加,关于税收优惠常常会听到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这些字眼,那么这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往往大部分人傻傻分不清楚,往往莫名其妙就被划分为小型微利企业,也有时候疑惑于优惠政策为何没有享受到。

下面蘑菇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两个概念。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概念由来已久,早在营业税时期财税〔2013〕52号文就有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文件并没有对小微企业下具体定义,因此可以理解为只要销售额满足条件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都符合此要求。营改增之后,尽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销售额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仍然没有对小微企业下具体定义,因此蘑菇认为只要满足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标准即可以认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概念,最新的政策财税〔2017〕43号文第一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因此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请各自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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