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業務管理監督精準發力 積極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

檢察業務管理監督精準發力 積極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

臨澤縣院案管部門緊緊圍繞服務和保障司法體制改革大局的新要求,聚焦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點,精準定位檢察業務管理監督職責,全面履行監督、管理、服務職能,為提高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提供強力保障。

一、抓住改革契機,發揮監督管理核心作用

根據《甘肅省檢察機關市、縣兩級院內設機構改革指導意見》,臨澤縣院黨組及時研究決定,將檢察委員會辦公室、控告申訴檢察科、案件管理辦公室整合成立檢察業務管理監督部,承擔案件管理、控告申訴檢察、法律政策研究、檢委會辦事機構等工作職能。該部成立後有一線辦案員額檢察官2名,檢察官助理1名,書記員3名,案件管理監督人員得到充實和加強,全面改善了案件管理部門成立之初時,人員配置上精通業務人員少、人員流動性大,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難以有效開展的弊端。新成立檢察業務管理監督部設專職流程監督管理員1名,通過健全工作機制、細化監管措施、嚴控辦案流程、開展期限預警,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辦案檢察官,做到即查即改,定期通報當月監管發現問題, 全面強化了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管理監督。

二、落實權利清單,推進實現案件主體責任

在統一業務系統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關功能部署應用升級後,案管部門與技術部門及時著手,在充分進行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關信息採集的基礎上進行後臺配置,實行以獨任檢察官辦案單元為主的案件辦理組織形式,採用“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確定模式,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基層檢察院檢察官授權範圍的規定(試行)》,要求每個業務部門根據檢察官授權範圍的規定,明確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和檢察官之間的辦案職責權限,根據履行職能需要、案件類型及複雜難易程度,逐步擴大對檢察官授權範圍。目前,經過辦案運行實踐,對公訴、偵監、民行等5個業務條線274個法律文書生效的最低審批權下放至檢察官,進一步的突出了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調動了檢察官主觀能動性和責任心,同時,提高了案件在系統內運行的速度和效率,初步實現了辦案扁平化管理。

三、建立司法檔案,服務檢察官辦案責任制

為有效適應以員額檢察官、司法責任制為主的執法辦案新模式,案管部門依託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統計子系統的正式上線運行,徵詢員額檢察官意見建議,通過對統計子系統檢察官辦案數據配置,完整準確反映員額檢察官辦案績效,並依據《甘肅省檢察機關檢察官司法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為每一名檢察官建立司法檔案,全面反映檢察官基本信息、辦案業績、責任追究、綜合性工作、司法素能、職業操守等內容,對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直接辦理案件情況,也記入檢察官司法檔案。由政工、紀檢、案管部門對司法檔案進行記錄、審核把關,通過健全案件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估等制度機制,對案件辦理做到全程留痕,從制度機制上實現對檢察官行使權力的約束,為檢察官業績考核提供數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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