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胞在日本生病花60万,回国后儿子拒付款?跨国纠纷怎么断?

有网友称:半年前一位朋友的父母在关西旅游,父亲忽然心脏病发住院,日本的医院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全力手术抢救。手术和住院共花了将近一千万日元(60w人民币左右),医院答应让他们回国后再分期付款,每个月只要还3000人民币就好,甚至连连带保证人都没有。结果朋友的父亲回国半年不到就去世了,朋友现在不愿意还钱了。

有同胞在日本生病花60万,回国后儿子拒付款?跨国纠纷怎么断?

没有其他书面客观资料,仅凭一个微博和聊天记录,我们无法断定事件的真假。我也真不希望看到国人如此没有诚信的事儿,不管是在国人还是在国外。批评指责的事儿我就不说了,我还是普法:如果我们假定这件事儿是真的,法律上又该怎么看待和处理呢?

有同胞在日本生病花60万,回国后儿子拒付款?跨国纠纷怎么断?

有同胞在日本生病花60万,回国后儿子拒付款?跨国纠纷怎么断?

首先,如果这件事儿是真的,发生在日本,日本医院决定在日本追诉,谁该还钱、不还钱有什么承担责任、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都要依据日本的法律来判断。

但日本法院判了,未必能到中国来执行。如果日本法院判决后想到中国来执行,得先得到中国法院的承认,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承认国外民事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签有司法协助条件或互相有对等的互惠关系。我不专门处理这方面案件的,但印象中至少在几年前看到的状态,中日之间还是不能互相承认民事判决的。

也就是说,如果现在仍是原来的状态,日本法院即使判决也没法拿到中国执行。这是不是代表这位儿子就成功躲债了呢?也不是。一是这判决显然会在日本生效,一旦这位欠债者有朝一日入境日本,就可能会被采取措施。二是发生在日本的事儿,也未必不能到中国来起诉。

如果日本医院选择到中国起诉,中国法院该如何处理?

由于被告是中国人且在中国,日本医院到中国起诉,法院是该受理的。但被抢救者已经去世,是否人死事了?如果不是,谁该承担责任?

既然是在中国审理,那就得按中国的法律来了,这个费用通常由被抢救者或者当时在医院签署了相关文件的责任人来承担。如果该事件的中被抢救者的子女当时并不在场,显然不会签署任何文件,也就不能因此承担责任。

但如果被抢救者去世并留有遗产,那么作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是有偿还其所欠债务的义务的。60万人民币的抢救费用,以目前国内的生活水平来看,没事儿能去日本旅游的家庭,随便有一套房的遗产,就肯定超过这个数额了。

另外,被抢救者去世,其配偶应该还在世,这种费用通常是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该配偶同时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也应该偿还的责任主体之一。

但愿这件事情是假的,如果是真的,但愿这位被抢救者的亲属能主动还上这笔钱,不管在哪个国家,都该讲诚信,更不该以怨报德!

作者资料: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电视台“热线十二”直播评论员并曾录制《法律讲堂》,著有法制出版社《生活中的合同》一书,北京市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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