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成爲新能源汽車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地區

山西成為新能源汽車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地區

山西日報新媒體綜合報道 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門近日確定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地區,包括京津冀地區、山西等地區。各試點地區可採取回購、以舊換新等措施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

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車產銷國,截至2017年底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180多萬輛。在太原、陽泉已經完成出租車“油改電”的切換,太原全市的8292輛出租車全部更換為電動車,成為了全國第一個出租車全部電動化的城市。從電池循環壽命、車輛使用工況等方面測算,2018年後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將進入規模化退役,預計到2020年累計將超過20萬噸。動力蓄電池退役後,如果處置不當,會帶來環境影響和安全隱患,也會造成資源浪費。

根據試點安排,各地區結合各自產業基礎和特點,開展廢舊動力蓄電池的集中回收和規範化綜合利用。各地區可推動汽車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務網點,採取回購、以舊換新等措施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同時,制定出臺支持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利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省經信委制定的《山西省新能源汽車產業2018年行動計劃》顯示,我省今年推進一批重點項目投產或部分投產,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在《行動計劃》提出的創新重點中,也涉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我省將推進動力電池技術創新,重點開展動力電池系統安全性、可靠性研發和輕量化設計,突破高比能動力電池新材料、電解質等一批支撐長遠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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