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成为山西省2018年粮改饲试点

承担1.5万亩4.2万吨任务 可享受政策补助

近日,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发布《山西省2018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粮改饲试点县、试点县任务、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我区被列为试点县,承担1.5万亩、4.2万吨的试点任务。

榆次区成为山西省2018年粮改饲试点

此次的山西省2018年粮改饲试点工作涉及全省44个县(区市),共计68万亩、185万吨的粮改饲任务。晋中市入选的4个县(区)分别承担的粮改饲任务为:榆次区承担1.5万亩、4.2万吨,昔阳县承担0.2万亩、0.6万吨,太谷县承担1万亩、2.8万吨,祁县承担1.6万亩、4.4万吨。

根据试点实施方案,支持对象为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其中项目实施过程中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不得列为补助对象。青贮全株玉米(苜蓿、燕麦草、甜高粱、构树等饲草)每吨补助不超过55元,收贮本地燕麦草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收贮本地产苜蓿干草每吨补助不超过150元。

据了解,具体测算指标(包括种植面积核定、产量的测算、干草数量的核实)由各试点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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