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整房地产市场乱象:重点打击投机炒房、黑中介等四类问题

在今年六月底,住建部网站发布要闻,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7月31日,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公安厅等十部门便及时响应号召,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行动剑指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与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等四个重点领域。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以捆绑车位、装修等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向购房人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情形被列入重点查处范围。

在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这一重点整治领域,相关部门将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重点查处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情形。其中明确,公安部门将联合宣传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查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的情形。

根据通知,在8月至10月的检查查处阶段,各城市要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机构(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录入房地产信用平台,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11月至12月的抽查总结阶段,将视情况采取省级联合检查、挂牌督办、交叉互检等形式,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

对于未来市场新一轮的小周期降温或出现,不过交易量可能会因为推盘节奏上升依然有上升,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都需要对当前影响群众购房方面的利益问题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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